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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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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大数据300
基金主代码001420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5年6月2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登记机构名称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2015年9月15日
赎回起始日2015年9月15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2015年9月15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2015年9月15日
定投起始日2015年9月15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大数据300A大数据300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001420001426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定投
该分级基金是否开放转换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投业务的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1、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1.00元,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本基金不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对于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投资人,本基金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2%,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如下表所示:

A类份额申购金额(M)申购费率
M<100万1.2%
100万≤M<300万0.8%
300万≤M<500万0.4%
M≥500万每笔1,000元

对于申购本基金C类份额的投资人,申购费率为零。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申购以金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申购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交付申购款项,否则所提交的申购申请无效;

4、当日的申购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1、本基金单笔赎回申请不低于1份,投资人全额赎回时不受上述限制。各销售机构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前提下,可根据情况调高单笔最低赎回份额要求,具体以销售机构规定的为准,投资人需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本基金不对投资人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进行限制;

3、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 赎回费率

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赎回时收取赎回费。

(1)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

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其中1年指365天):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N<1年0.5%
1年≤N<2年0.25%
N≥2年0

投资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用

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1.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其中1年指365天):

申请份额持有时间(N)赎回费率
N<7日1.5%
7日≤N<30日0.75%
30日≤N<1年0.5%
1年≤N<2年0.25%
N≥2年0

对于持有期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全额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75%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小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50%归入基金财产;对于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基金份额所收取的赎回费,赎回费用25%归入基金财产。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基金销售机构对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赎回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

2、赎回以份额申请,遵循“未知价”原则,即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4、当日的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5、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须持有足够的基金份额余额,否则所提交的赎回申请无效。

投资人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本基金合同有关条款处理。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一、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

2、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比例下限以及该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

3、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申购补差费用按照转换金额对应的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由红利再投资产生的基金份额在转出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

4、以投资人进行大数据300A、大数据300C与南方价值、南方现金A之间的转换为例进行说明(其中,6个月指180天,1年指365天)

(1)大数据300A的转换说明:

 转换金额(M)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大数据300AM<100万0.60%份额持有时间(N):
 100万≤M<300万0.40%N<1年:0.5%;
300万≤M<500万0.80%1年≤N<2年:0.25%;
南方价值500万≤M<1000万0.58%*N≥2年:0
 M≥1000万0 
南方价值M<100万0份额持有时间(N):
100万≤M<500万N<1年:0.5%;
大数据300A500万≤M<1000万1年≤N<2年:0.3%;
 M≥1000万N≥2年:0;
大数据300AM<100万0份额持有时间(N):
100万≤M<300万N<1年:0.5%;
南方现金A300万≤M<500万1年≤N<2年:0.25%;
 M≥500万N≥2年:0
南方现金AM<100万1.20%0
100万≤M<300万0.80%
大数据300A300万≤M<500万0.40%
 M≥500万每笔1,000元

* 对于该档金额的转换,鉴于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为每笔固定金额1000元,本着有利于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原则,在计算申购补差费率时按0.02%扣减(即申购补差费率为0.6%-0.02%=0.58%)。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业务需要进行调整。

(2)大数据300C的转换说明:

 转换金额(M)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大数据300CM<100万1.80%份额持有时间(N):
N<7日:1.5%;
7日≤N<30日:0.75%;
100万≤M<500万1.20%30日≤N<1年:0.5%;
南方价值500万≤M<1000万0.60%1年≤N<2年:0.25%:
 M≥1000万每笔1000元N≥2年:0
南方价值M<100万0份额持有时间(N):
100万≤M<500万N<1年:0.5%;
大数据300C500万≤M<1000万1年≤N<2年:0.3%;
 M≥1000万N≥2年:0;
大数据300CM<100万0份额持有时间(N):
N<7日:1.5%;
南方现金A7日≤N<30日:0.75%;
 100万≤M<300万30日≤N<1年:0.5%;
 300万≤M<500万1年≤N<2年:0.25%:
 M≥500万N≥2年:0
南方现金A 转 大数据300CM<100万00
100万≤M<300万
300万≤M<500万
M≥500万

二、大数据300A与大数据300C之间的转换只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不收取赎回费用:

 转换金额(M)转换费率
申购补差费率赎回费率
大数据300CM<100万1.20%0
100万≤M<300万0.80%
大数据300A300万≤M<500万0.40%
 M≥500万每笔1,000元
大数据300AM<100万00
100万≤M<300万
大数据300C300万≤M<500万
 M≥500万

三、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申购补差费率)×申购补差费率

转换费用=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举例1: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大数据300A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时间超过一年但不到两年,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大数据300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680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25%,申购补差费率为0.6%,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680=11,68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1,680.00×0.25%=29.20元

补差费=(11,680.00-29.20)/(1+0.6%)×0.6%=69.49元

转换费用=29.20+69.49=98.69元

转入金额=11,680.00-98.69=11,581.31元

转入份额=11,581.31/1.285=9,012.69份

举例2:某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大数据300C类基金份额10,000份,持有时间超过2年,假设转换当日转出基金大数据300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1.1680元,转入基金南方价值基金份额净值为1.285元,对应赎回费率为0%,申购补差费率为1.8%,则可得到的转换份额为:

转出金额=10,000×1.1680=11,68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0元

补差费=11,680.00/(1+1.8%)×1.8%=206.52元

转换费用=206.52+0=206.52元

转入金额=11,680.00-206.52=11,473.48元

转入份额=11,473.48/1.285=8,928.77份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投资人转换的两只基金或两类份额必须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以本公司为登记机构的基金;

 2、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人办理转换业务时,转出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方的份额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份额有一方不处于开放状态,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500份,单笔转换申请不受转入基金最低申购数额和转出基金最低赎回数额限制。若转入基金有大额申购限制的,则需遵循相关大额申购限制的约定;

4、上述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上述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5、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将在T+1日对投资人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人可向销售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成交情况;

6、持有人对转入份额的持有期限自转入确认之日算起;

7、转换业务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

8、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有关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但应在调整生效前在指定媒体予以公告。本公司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暂停和重新开通转换业务,但应在实施前在指定媒体予以公告;

9、本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则以《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为准。

10、本次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排名不分先后)

具体开通情况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6 定投业务

1、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

直销机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代销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2、办理方式

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到上述机构的网点(包括电子化服务渠道)申请办理本基金的基金定投业务,具体安排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3、办理时间

基金定投的申请受理时间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4、申购金额

投资人可与各销售机构约定每期申购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

(1)投资人应与相关销售机构约定扣款日期。

(2)销售机构将按照投资人申请时约定的每期扣款日、申购金额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为准,并将投资人申购的实际扣款日期视为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

(3)投资人需指定相关销售机构认可的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5、申购费率

若无另行公告,定投费率及计费方式与一般的申购业务相同。部分销售机构处于定投费率优惠活动期间的,本基金将依照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6、扣款和交易确认

基金的登记机构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将在T+1日进行确认,投资人可自T+2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7、变更与解约

如果投资人变更每期申购金额、扣款日期、扣款方式或者终止定投业务,请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2 代销机构

南方大数据300A: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南方大数据300C: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达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天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1、自2015年9月15日起,本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登载在指定媒体上。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投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南方大数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未开设销售网点地区的投资人,及希望了解其它有关信息和本基金的详细情况的投资人,可以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nffund.com)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免长途费的客服热线(400-889-8899)。

3、由于各销售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可能开展上述业务的时间有所不同,投资人应以销售机构具体规定的时间为准。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1日

关于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参与

部分代销机构日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对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与厚爱,经与部分代销机构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在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844,以下简称“本基金”)的第三次开放期,即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期间,增加本基金参与以下代销机构日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本基金日常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代销机构及具体优惠方案?

序号机构名称日常申购费率优惠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投资人通过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个人手机银行(WAP)和个人电话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可享有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不低于0.6%的,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中国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享受8折优惠;通过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前端申购费享受6折优惠。上述优惠折扣费率不得低于0.6%,低于0.6%的,按照0.6%收取。
4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15:00,投资人通过交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基金申购手续费费率(前端模式)享受最低8折优惠,折扣优惠后的手续费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手续费费率已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手续费费率执行。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浦发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8折优惠。1、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实行上述折扣率优惠;如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计算申购手续费,并据此重新计算折扣率;如发生基金申购比例配售,则该笔申购委托适用最终确认金额所对应的基础申购费率及原申请金额所确定的实际折扣率。

2、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照原费率执行。3、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的,按照原费率执行。

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光大银行网银、电话、手机等电子渠道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享受六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得低于 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7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兴业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渠道申购本基金并扣款成功的,申购费率统一优惠为0.75%(固定费率除外,如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0.75%时,则按实际费率收取申购费)。
8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优惠活动期间,投资人通过平安银行网上银行、电话银行及自助终端渠道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费率高于0.6%(含)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如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照0.6%执行);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9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杭州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如下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六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10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上海农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成功申购本基金,享有六折优惠。若享受优惠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以及为固定费率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1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青岛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收费模式),其申购费率享有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实行6折优惠;若按6折优惠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含),按照原费率执行;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按照原费率执行。
12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汉口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如下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3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投资人通过张家港农商行网银、手机银行、柜面申购本基金产品享有如下费率优惠:1、优惠前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2、优惠前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优惠后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享受4折优惠,若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按0.6%执行。3、原申购费率为单笔固定金额收费,按照原费率执行。4、对客户的认购、转换等其余费率不进行优惠。
14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自助渠道发起的本基金申购业务,享受基金申购费率4折,优惠后申购费率不低于0.6%,如原费率低于0.6, 则按原费率执行。
15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渤海银行个人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16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河北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实行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基金,最低按四折优惠,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按照0.6%执行,对于正常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申购业务仍按照原费率执行。若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申购费率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合同条款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17大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大连银行网上银行申购本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4折优惠,但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18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华融湘江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申购本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8折优惠,但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19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从即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投资人通过苏州银行柜面渠道申购本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基金申购费率按3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3;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通过苏州银行网上银行渠道申购本的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基金申购费率按2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2;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通过苏州银行手机银行渠道本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基金申购费率按1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1;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0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华泰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给予申购费率优惠。即: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兴业证券网上交易、手机申购本基金,手续费费率(仅限于场外前端收费模式)享受最低4折优惠,折扣优惠后的手续费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手续费费率已低于0.6%的将不再有折扣优惠,按原申购手续费费率执行。投资人通过兴业证券现场柜台系统申购的最低申购费率为原费率的八折,且不低于0.6%;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2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银河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国泰君安自助式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手机证券、自助热自助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4齐鲁证券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齐鲁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中信建投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享受费率四折优惠,若优惠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6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长城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2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招商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四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申万宏源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其交易费率最低可享受原申购费率4折(前端场外申购模式);通过申万宏源证券电话等非现场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其交易费率最低可享受原申购费率5折执行(前端场外申购模式)。上述两项最低优惠费率不低于0.6%。原费率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
2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光大证券“金阳光交易系统”、“手机客户端”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
30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通过中投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1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其交易费率最低可享受原申购费率4折(前端场外申购模式);通过申万宏源西部证券电话等非现场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其交易费率最低可享受原申购费率5折执行(前端场外申购模式)。上述两项最低优惠费率不低于0.6%。原费率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
3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信达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电话委托、手机炒股等非现场方式进行日常申购,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 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基金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东方证券网上交易、电话、手机交易系统委托申购本基金(仅限于前端模式),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前端申购费率按四折优惠(即:实收前端申购费率=原前端申购费率×0.4),但优惠后的实收前端申购费率应不低于0.6%,如折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前端申购费率执行。
34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长江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5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通过上海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优惠费率统一按原费率的四折执行,但最低不低于0.6%,对于原申购费率低于0.6%,按原费率执行 。
36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江海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统一为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固定费率除外,如基金招募说明书规定的相应申购费率低于 0.6% 时,则按实际低于0.6%的费率收取申购费)。
37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国联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费率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3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通过平安证券任何渠道申购本基金可享受如下费率优惠:1.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2. 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39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国都证券手机炒股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0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东吴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网上交易费率最低四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低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1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广州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2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华安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按四折优惠,优惠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适用于固定费用的,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43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通过华宝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网上委托申购本基金,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前端申购费率高于0.6%的,则按0.6%执行;原前端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4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第一创业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产品给予申购费率优惠,优惠前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的,不享受优惠,按原费率执行;优惠前申购费率高于0.6%,优惠后申购费率享受4折优惠,若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按0.6%执行。
45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通过华福证券网上交易系统购买本基金,其购买手续费享有优惠,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通过中山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场外前端模式),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7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德邦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手续费率享有优惠,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48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中金公司手机、网上、柜台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将享受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但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不享有费率折扣。

49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财通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其申购手续费率享有优惠,原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50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通过万联证券网上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手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申购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51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华龙证券交易系统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四折;原手续费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52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通过华鑫证券自助式交易系统(包括网上交易、电话委托、手机证券、磁卡委托、热自助系统)方式申购本基金(仅限前端、场外模式), 原费率高于0.6%的,最低优惠至0.6%,且不低于原费率的4折;原费率低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
53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人通过日信证券网上交易方式申购本基金,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统一按原费率的四折执行,但最低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按原费率执行
5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五矿证券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55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诺亚正行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56深圳众禄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深圳众禄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5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上海好买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最低4折优惠。若折扣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折扣前的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58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数米基金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不设折扣限制,具体以数米基金公示为准。
59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上海长量以非现场方式成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若优惠后申购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优惠前的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60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天天基金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不设折扣限制,具体以天天基金公示为准。
61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北京展恒电子交易平台成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6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浙江同花顺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63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中期资产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64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万银财富自助渠道发起的本基金产品基金申购,其前端申购费率享受基金申购费率4折优惠。 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4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65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和讯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66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宜信普泽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持有招行卡申购本基金的客户,仅享受7折费率优惠。
67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个人投资人通过金观诚非现场方式申购本基金,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优惠后的申购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适用固定收费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优惠。
68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泛华普益网上成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招商银行和交通银行卡无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69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嘉实财富网上交易或柜台交易成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7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新兰德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71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恒天明泽网站成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72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钱景财富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73深圳宜投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者通过宜投基金网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74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中国国际期货网上基金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者为固定费用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75北京创金启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创金启富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但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76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海银基金网上交易系统成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或为固定费率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77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联泰资产成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仍按原费率执行。
78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增财基金成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79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利得基金成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80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汇付金融成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81厦门市鑫鼎盛控股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厦门鑫鼎盛成功办理本基金的申购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82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中信建投期货成功办理参加费率优惠的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其前端申购费率享有四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优惠为原费率的四折,且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等于低于0.6%的,仍按原费率执行。
83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人通过陆金所资管成功办理本基金申购业务的,不设折扣限制,具体以陆金所资管公示为准。

(注:以上排名不分先后)

 二、特别提示

1、本基金原费率情况详见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上述优惠活动的解释权归对应代销机构。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各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代销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人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三、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上述代销机构网站或客户服务电话

2、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89-8899

网站:www.nffund.com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南方基金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增加广东南粤银行为代销机构及

开通定投和转换业务公告

根据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广东南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南粤银行”)签署的销售合作协议,广东南粤银行将自2015年9月11日起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编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定投下限转换业务
1000452南方医药保健灵活配置混合100元开通
2000816南方理财金交易型货币A100元开通
3000844南方绝对收益策略定期开放混合不开通不开通
4000955南方产业活力股票100元开通
5202015南方开元沪深300ETF联接(前端)100元开通
6202108南方润元纯债债券A100元开通

从2015年9月11日起,投资人可通过广东南粤银行在全国各指定网点办理上述列表中对应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 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募集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 投资人可与广东南粤银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额不受基金招募说明书中有关申购金额的限制。目前,广东南粤银行可办理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开通定投业务的基金,具体的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广东南粤银行的相关规定。

3、 基金转换是指投资人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另一只开放式基金的份额。上述适用基金列表中的基金,若同时采用前端收费和后端收费,则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下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我司2007年8月30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部分代销机构开展转换业务的公告》和2008年3月11日发布的《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

三、投资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广东南粤银行客服电话:4000961818

广东南粤银行网址:http://www.gdnybank.com/

南方基金客服电话:400-889-8899

南方基金网址:www.nffund.com

四、风险提示:

1、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2、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投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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