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5-096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接到控股股东姜伟先生通知:
姜伟先生于2014年9月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30,000,000股股份质押给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为期一年的股份质押式回购交易,上述股份已于2015年9月8日办理了解除质押登记手续,上述股份占姜伟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的 12.0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38%。
截止目前,姜伟先生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 249,764,872 股,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为148,070,000股 (占姜伟先生所持本公司股份59.28%,占本公司总股本 470,400,000 股的 31.48%) 。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9 月 9 日
证券代码:002424 证券简称:贵州百灵 公告编号:2015-097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签订《抗肿瘤化药1.1类新药GZ50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鉴于药物研发的复杂性、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各阶段研究均具有风险性,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本研究项目现处在临床前研究阶段,存在不能达到研究目标的可能性风险,存在临床前研究结果不能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或不能按期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药品注册申报工作的可能性风险;
2、本研究项目存在通过药品注册申报形式审查后在技术审评阶段过程中中止的可能性风险;
3、本研究项目存在新药审批的过程中临床试验不能通过及临床实验周期较长的可能性风险,该项目的临床研究将根据批准后的临床实验方案进行,该研究将分为多个阶段,公司将及时对周期时间进行信息披露,每个阶段均存在风险性和重大的不确定性;
4、本合同的履行不会对公司目前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于2015年9月9日与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以下简称:“乙方1”)和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乙方2”)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合作方将共同参与研究开发“抗肿瘤化药1.1类新药候选药物GZ50的研究开发”项目。各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各方共同恪守。
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合同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合同各方
甲方: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经国家科技部批准建设并验收正式成立,同时也是教育部“985工程”I类科技创新平台,四川大学交叉学科研究中心,是将现代生物技术、临床医学、免疫学、药物学、纳米生物技术、化学、材料学等多学科进行交叉与融合,致力于人类重大疾病生物治疗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的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生物治疗实验室。现有肿瘤生物治疗实验室、国家新药安全性评价中心(GLP中心)、国家新药临床试验基地(GCP)、生物技术药物及天然药物的GMP中试生产车间、国家新药临床前评价中心和国家新药临床试验基地(生物治疗)等实验室和研究中心。
乙方2: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
贵州省中国科学院天然产物化学重点实验室是贵州省人民政府和中国科学院共建的独立科研事业机构,实行省、院双重领导,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坚持“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发展方针和开放型、带动型、市场化的建室原则,以应用研究和开发研究为主,兼顾基础研究,重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研究及其发明专利的申请,兼顾发表论文的数量和质量,参照中国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基地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建立新的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项目简介
GZ50(合同暂定名称)是四川大学华西医院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首次从药用植物中发现并通过人工合成修饰结构式后,获得的具有抗癌活性的查尔酮类化合物,是一种新型微管蛋白聚合抑制剂,已获得国内及国际发明专利。从已发表在《Journal of Medicinal Chemistry》(医药化学杂志)上标题为“Synthesis and Biological Evaluation of Novel Millepachine Derivatives As a New Class of Tubulin Polymerization Inhibitors”等10余篇美国《科学引文索引》(SCI)论文上的研究成果表明,GZ50具有以下特点:
1、作用机制清晰,靶点明确
有效抑制微管蛋白的聚合,进而阻滞肿瘤细胞的有丝分裂,使之停滞在G2/M期,诱导肿瘤细胞凋亡。
2、抗肿瘤活性强,且对耐药细胞活性强
体外抑制多种肿瘤细胞增殖活性,IC50活性接近或高于一线抗癌药物紫杉醇,对结肠癌、乳腺癌、肝癌及卵巢癌活性明显。且对紫杉醇、阿霉素、顺铂有耐药肿瘤细胞株抑制活性高。
3、毒性低,体内肿瘤效果好、剂量小,治疗指数高
毒性远小于现有的临床使用药物如紫杉醇、顺铂,具有较高体内抗肿瘤活性,剂量小、疗效高(优于现有化疗药物紫杉醇、顺铂和阿霉素等)的优势。
4、结构简单,生物利用度高
新型的小分子结构,经盐酸成盐后仍保持原本抗肿瘤活性不变且能有效提高水溶性,尤其成盐后生物利用度得到提高。
三、合同主要内容
1、研发目标:
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化药注册分类1.1类新药规定完成新药申报的资料,获得临床试验批件。
2、技术内容:
(1)完成临床前研究工作并申请临床研究;
(2)获得临床试验批件。
3、技术方法和路线:
按照CFDA《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2化药注册分类第1.1类新药的相关要求及相关指南要求进行。
4、在本合同研究开发项目中,甲方为新药申请人(药品生产企业申请人和新药证书申请人),乙方为合作研究机构(新药证书申请人)形式,共同向CFDA完成申报临床研究资料并获得生产批件为目的,开展合作研究工作。
5、合作各方确定,按如下方式提供或支付本合同项目的研究开发等经费及其他投资:
(1)本项目候选药物GZ50临床前研究及专利等费用合计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25,000,000.00元整);
(2)甲方根据研究进度分期支付乙方完成新药研发等经费;
(3)乙方在收到款后两周内开具合法收据给甲方。
具体研究阶段和期限如下:
第一期:成药性研究阶段(预计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贰佰万元(¥:2,000,000.00元)。本阶段开展成药性研究,完成后召开专家咨询会议,确定申报路线。
第二期:系统评价阶段(预计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提交第一期研究报告后1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伍佰伍拾万元(¥:5,500,000.00元),作为系统评价研究等经费。
第三期:系统临床前研究工作(预计2018年6月底前完成):提交第二期研究报告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玖佰万元(¥:9,000,000.00元)作为临床前研究等经费。本阶段按1.1类新药申请要求完成全部药学、药效学、系统安全性评价、药代动力学、药物制剂、质量研究全部工作。
第四期:提交新药临床试验申报资料后一个月内(以受理号时间为准),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伍佰万元(¥:5,000,000.00元),用于审评中心发出补充通知后所需补充试验等经费。
第五期:获得CFDA临床批件后一个月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3,500,000.00元)。
6、在本合同履行中,甲方理解本研发项目目前仅完成了前期合成、药理筛选、初步急性毒性等工作,在下一步的新药研究开发中存在的风险,在按CFDA相关规定的每一研究阶段结束后,均需形成完成阶段的总结研究报告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若在某一研究阶段的结果达不到1.1类新药的要求并导致本项目开发终止,乙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已经投入的研究经费乙方不再退还甲方,甲方不再支付后期阶段费用,同时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7、乙方作为GZ50国内和国际专利所有权人,同意将相关技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许可或转让给甲方。甲方最终将拥有候选药物GZ50的唯一专利使用权。
8、乙方全力配合甲方将候选药物GZ50按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的要求申报试验用新药申请(IND: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具体内容及标的甲乙方另行签订合同。乙方承诺不与第三方签订类似国外新药申报的合同。
四、备查文件
《技术开发(合作)合同》。
特此公告。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