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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0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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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1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转增比例:每10股转增15股,每股转增1.5股

 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5日

 除权(除息)日:2015年9月16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2015年9月17日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中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于2015年8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49)。

 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5年半年度

 (二) 发放范围:截止2015年9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三)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股本总数120,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合计转增股本180,000,000股,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300,000,000股。

 三、相关日期

 (一)股权登记日(R日):2015年9月15日

 (二)除权除息日(R+1日):2015年9月16日

 (三)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R+2日):2015年9月17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2015年9月15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本次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按照中登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由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将所分派股份直接记入股东账户。另,根据现行税收政策,本次公司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因此每股转增比例不扣税。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七、本次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按新股本 300,000,000 股摊薄计算的公司 2015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20元/股。

 八、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1-22897199;传真:0571-22897100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 月10日

 证券代码:603558 证券简称:健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2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价格于2015年9月7日、9月8日、9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确定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9月7日、2015年9月8日、2015年9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股票出现异动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询问,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询证得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涉及本公司的任何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不存在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健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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