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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5-06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加旭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76号),内容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向苏加旭发行53,829,340股股份、向王清白发行16,595,617股股份、向王清云发行13,829,680股股份、向福建南安雄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发行9,957,370股股份、向福建省固鑫投资有限公司发行6,638,246股股份、向李建强发行5,531,87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二、核准你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877,394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三、你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应当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方案及有关申请文件进行。

 四、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你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次发行股份的相关手续。

 六、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七、你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生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重大事项或遇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我会。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核准文件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尽快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并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15-07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的修订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4月14日公告了《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下称“报告书”)等相关文件( 全文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7月23日召开的2015年第62次工作会议审核,本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2015年9月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事项的核准批复。

 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意见,公司对报告书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报告书补充和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补充披露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金额测算依据,详见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与合理性的讨论与分析”。

 2、补充披露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预测的现金流是否包含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情况,详见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一、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3、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森源股份合法合规运营的制度保障措施,详见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标的情况/七、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合法合规运营的制度保障措施”。

 4、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来经营发展计划和业务管理模式;补充披露本次交易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计划,整合风险以及相应管理控制措施;补充披露交易完成后保持森源股份主要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性的相关安排。详见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六、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及整合计划”。

 5、补充披露森源集团投资控股的其他公司的具体情况,苏加旭在相关公司的任职情况;补充披露森源集团及其投资控股的其他公司是否从事与交易完成后永安林业构成竞争的业务;补充披露苏加旭担任森源集团等公司董事、总经理,是否违反禁止的相关规定。详见报告书“第二节 交易各方情况/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一)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

 6、结合森源股份2015上半年实际新增合同情况,收入确认比率,补充披露2015年预测数据的合理性及预测业绩的可实现性。详见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一、交易标的的评估情况”。

 7、结合应收账款应收方情况、期后回款情况、向客户提供的信用政策以及同行业情况,补充披露森源股份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详见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拟购买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8、结合2014年新增合同情况,补充披露森源股份2014年末预收账款下降的原因,详见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拟购买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9、补充披露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业务或产品毛利率水平及变化趋势,与森源股份的差异及原因。详见报告书“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拟购买资产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分析”。

 10、补充披露森源股份全资子公司广东森源的大岭山森源蒙玛实业家具在建工程项目处置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相关会计处理及对森源股份业绩的影响。详见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标的情况/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1、补充披露森源股份与青岛三利集团有限公司诉讼事项的最新进展情况。详见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标的情况/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五)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2、补充披露上市公司及森源股份2015年1-5月的财务数据。

 13、本次交易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报告书已在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等处增加了本次交易取得上述核准的说明,并在“重大事项提示”和“第十一节 风险因素”中删除了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的风险提示。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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