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9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归还的公告》,由于工作人员笔误导致募集资金的归还金额写错,现做如下更正:
更正前:
2015年9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9,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更正后:
2015年9月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9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
除上述更正内容之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