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科英置业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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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锋杰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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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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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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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宗珍、赵吉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