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获2015年9月7日召开的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4,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权益分派实施前本公司总股本为204,000,000 股,实施后总股本增至306,000,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9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 年 9月1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9月1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将于2015年9月1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 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5年9月15日。
六、股本变动表
■
七、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306,000,000股摊薄计算,2015年半年度每股收益为0.16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咨询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同富工业区雄韬科技园
咨询联系人:肖杨健
咨询电话:0755-66851118转8245
传真电话:0755-66850678转8245
九、备查文件
1、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转增股本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