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061 证券简称:农产品 公告编号:2015-55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签署可转换债券
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23日,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农产品公司”)与中国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公司”)签订了《有关中国农产品交易有限公司之可转换债券认购协议》(以下简称“《认购协议》”)和《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就拟在《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成就后由农产品公司或农产品公司书面指定第三方认购中农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债券;并就拟在有关领域可能展开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事项的基本原则进行了约定。2015年7月15日,农产品公司和中农公司就双方6月23日签署的《认购协议》的相关内容签署了《补充协议》。(详见2015年6月24日和7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司公告)

 2015年9月8日,农产品公司和中农公司就上述事项签署了《终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终止协议。鉴于双方认为《认购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将未能于最后期限前达成,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自《终止协议》签署之日起,《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三份协议自动终止,对双方不再具有任何法律约束力。

 2、索赔、诉讼免除。双方保证并确认:在《终止协议》签署前从未就《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或据此拟议的交易对另一方提起过任何诉讼、索赔或其他法律程序。任一方,代表其公司以及可能通过该公司进行求偿的任何第三方,不可撤销地解除并免除对另一方及其相关方就《认购协议》、《战略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或据此拟议的交易于《终止协议》签署日或此前产生的索赔、诉讼或权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农产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