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第二大股东,本公司现持有广发证券境内上市内资股(A股)股份1,244,652,926股,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16.33%;现持有广发证券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份5,322,400股,占广发证券总股本的0.07%。本公司采用权益法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
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广发证券(母公司)及由广发证券全资所有的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2015年8月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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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详见广发证券的相关公告,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