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济财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5年9月9日起,富济财富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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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9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富济财富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以下简称“定投”)、转换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
从2015年9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富济财富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或定投业务,其申购费率(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享有4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投资者可与富济财富约定定投业务的每期固定投资金额,该金额即为申购金额,上述基金每期最低申购额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基金定投业务不受日常申购业务的最低金额限制。具体定投业务规则请参考富济财富的相关规定。
3、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富济财富所有,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富济财富的规定和安排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富济财富的有关公告。
4、基金转换是指投资者可将其通过销售机构购买并持有的本公司旗下某只开放式基金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转换费用与转换业务规则可参照本公司2014年09月05日发布在指定报刊和公司网站的《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开通转换业务并在直销机构实行申购补差费率优惠的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83999907
网址:www.jinqianwo.cn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并不等于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锦安基金为代销机构并参与其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安基金”)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自2015年9月9日起,锦安基金将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
从2015年9月9日起,投资者可通过锦安基金办理上述适用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费率优惠
从2015年9月9日起,投资者通过锦安基金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不含定投)业务,其申购费率(仅限场外前端模式)享有6折优惠。原申购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6折优惠,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低于或等于0.6%或为固定金额的,则按原费率执行。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三、重要提示
1、上述申购赎回业务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赎回期及处于特定开放日和开放时间的基金。基金封闭期等特殊期间的有关规定详见对应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锦安基金所有,费率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则及流程以锦安基金的规定和安排为准。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锦安基金的有关公告。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深圳市锦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755-84669000
网址:http://tz.goldann.com.cn
2、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666-998
网址:www.qhky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