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9月8日收到公司董事长韦清文先生的通知,韦清文先生于2015年9月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继续增持公司的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
公司董事长韦清文先生。
二、增持目的
韦清文先生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极大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充分认可,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而增持公司的股份。
三、增持情况
韦清文先生本次增持公司的股份111,700股,占公司总股的0.0351%,成交均价为10.584元/股。本次增持后,韦清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36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668%。
韦清文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必要时继续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进一步增持公司的股份。
四、其他说明
1、韦清文先生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证监发(2015)51 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等规定。
2、韦清文先生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在增持股票之日起12个月内不减持。
3、韦清文先生本次增持公司的股票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韦清文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