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9月8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说明会召开情况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于2015年9月8日15:00-16:00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的“上证e访谈”栏目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关于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事项,公司已预先于2015年9月8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6)。
公司董事长高松先生,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刘飞先生,副总经理韦胜杭先生和董事会秘书林丽娟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在投资者说明会上就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答。
二、本次说明会投资者提出的主要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以及电话、邮件等方式提出的普遍关注的问题
进行了回复,相关问题及回复整理如下:
1、投资者提问:请问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公司回答:停牌期间,公司初步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就流动资金拟投向的博鳌土地后续开发和拟谈判的大额工程合同等项目与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商讨和论证,同时就博鳌土地后续开发向琼海市政府、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等单位进行了咨询;公司财务部对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可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初步测算。
2、投资者提问:请问贵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原因?
公司回答:(1)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笔资金拟投向的博鳌土地后续开发尚需办理相关手续,审批程序复杂,时间较长,且存在不确定性,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2)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根据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可募集资金总额较小。 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对于因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3、投资者提问:请问公司土地是位于国际医疗先行区规划范围吗,比照现行类似的土地成交价格大约是多少,公司对这块土地有什么开发或者处置计划?谢谢。
公司回答:您好,公司土地比邻国际医疗先行区,公司土地目前尚未进行评估,公司目前正在与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商洽土地调整事宜。
4、投资者提问: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基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难道你们没有看到开盘跌停么?这是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么?
公司回答: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整个市场都出现了较大幅度调整,而股价的涨跌是市场的博弈行为,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的重大事项要视公司未来发展的具体情况决定,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感谢您的关注。
5、投资者提问:停牌前公告的增持计划什么时候实施?
公司回答:您好,谢谢你的提问!公司将根据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增持通知,及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投资者提问:海南近期公布了多宗闲置土地未开发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博鳌区域的一些用地,请问公司的用地同样属于闲置多年未开发,但为何没有上榜?既然没有上榜,是否表明该地的开发已经提上议程?
公司回答:公司博鳌土地不属于闲置土地未开发的情况。2013年1月16日,本公司与琼海市人民政府签署了《大灵湖滨温泉酒店等四个项目的建设用地征地补偿费用协议书的补充协议》,约定本公司就四宗地块已经支付的资金(以合法凭证为准)均列入土地开发成本,未来协议项下的地块依法出让超出开发成本(含应缴税费)所得溢价部分,由于政策调整原因,琼海市拟通过对该区域部分土地进行局部调整的方式推进该地区的开发建设。公司目前正在与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商洽土地调整事宜,若有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投资者对董事长高松提问:请问博鳌土地开发的具体时间计划。
高松董事长回答:您好,公司目前正在与琼海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商洽土地调整事宜,若有进展,公司将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投资者提问:拟谈判的大额工程等项目指什么,属于什么行业的工程项目?
公司回答:谢谢您的提问!大额工程项目指大型酒店工程及装修项目,属建筑装饰行业。
9、投资者对董事会秘书林丽娟女士提问:公司认为目前的股价是否反映了罗顿的真实价值?
董事会秘书林丽娟女士回答:谢谢您的提问!股价的涨跌是二级市场的自主行为,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公司将努力做好自身经营。
10、投资者提问:此次终止非公开发行,对未来6个月股东增持计划有无影响?
公司回答:谢谢您的提问,无影响。
11、投资者提问:此次终止非公开发行是保护小股东利益吗?
公司回答:公司审慎研究后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是基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感谢您的关注。
12、投资者提问:三个月后,贵司是否继续寻求资本运作?
公司回答:2015 年 6 月17 日公司发布了《罗顿发展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 年 9 月8 日发布了《罗顿发展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提示性公告》,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未来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有利于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决定是否筹划新的重大事项。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努力为全体股东带来更高回报。
13、投资者提问:目前罗顿发展还有投资价值吗?
公司回答: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感谢您的关注。在公司层面,公司将努力做好自身经营,提升经营业绩,并以此回报股东。公司将继续做好现有主营业务,持续推进现有工作,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质量,以最大努力维护投资者的利益。
14、投资者提问:请问公司目前是否还有流动资金,此前公告显示累计购买过银行理财产品6900万元,余额为4000万元,以上数据是否可以说明公司尚有1亿多流动资金,谢谢!
公司回答:谢谢您的提问。截止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货币资金为6,218万元,银行理财产品为3,500万元,流动资金合计为9,718万元。
15、投资者提问:本次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否违背今年6月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时所承诺的“公司股票复牌后6个月内不再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回答:本次拟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因此不违背公司2015年6月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时所做的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6、投资者提问:公司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上两个承诺是否存在冲突?
公司回答:上述两个承诺不存在冲突。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承诺是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后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次公司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是承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停牌和终止事项是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而不是用于购买资产,不涉及重大资产重组范畴。因此,上述两个承诺不矛盾。
由于说明会时间所限,公司对投资者的问题未能全部回复深表遗憾。公司对
于长期以来关注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本次说明会的具体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
(http://sns.sseinfo.com/)。
特此公告。
罗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