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5-056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5年9月8日上午9:0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0名,参加会议的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郭华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审核通过,同意提名刁建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之日至本届董事会届满。刁建敏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实施,公司向刁建敏等七名交易对方共计发行13,995,301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向郭华强发行3,424,528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因此,对《公司章程》涉及股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通过《章程修正案(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临2015-057)。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同意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5年9月24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通知请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58)。
六、备查资料
1.《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
附件:刁建敏先生简历
刁建敏先生,1979年9月出生,1998年毕业于上海海运学院港湾学校水运会计专业。2005年起自主创业,曾担任上海狄三科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2012年创办上海科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至今。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5-057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9月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以电话确认,会议于2015年9月8日上午9:00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10名,参加会议的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郭华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均符合法律、法规和《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审议,本次会议以10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一致通过《关于修订〈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改:
一、修订《公司章程》 第六条
原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2,419,780元。
修订为: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9,839,609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 第十九条
原文: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02,419,78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02,419,780股。
修订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219,839,609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219,839,609股。
《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无修订。
《关于修订〈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公告编号:2015-058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24日
至2015年9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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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5年9月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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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原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以传真方式登记,在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15年9月22日 9:00~11:30,14:00~17:00
2015年9月23日 9:00~11:30,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公司证券部
(四)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验证入场。
六、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56686791
传真:0571-56686777
联系人:卢昫萤
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888号
邮政编码:310053
2.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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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71 证券简称:信雅达 编号:临2015-059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9月2日、9月7日及9月8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9月2日、9月7日及9月8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披露《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临2015-051),2015年8月21日,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了上海科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匠信息”)的股东变更,并签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10000596532),本次交易已完成标的资产科匠信息的股权过户及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次变更后,公司持有科匠信息75%的股权。
本次交易的后续事项包括:
1.公司尚需就本次交易分别向刁建敏、王靖、上海科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嘉信佳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宁波麒越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惠贤、李宁发行相应数量的股份,共计13,995,301股人民币普通股,就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
2.中国证监会已核准公司向郭华强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424,528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公司尚需就募集配套资金部分进行验资,并就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
3.公司尚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4.公司尚需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及募集配套资金部分的新增股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新股上市。
5.公司尚需就本次发行涉及的注册资本等变更事宜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目前公司正在组织上述事项的相关实施工作。
2015年9月7日,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批准实施“信雅达1号”员工持股计划,详见《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55)。目前公司已开始进行相关实施工作。
(一)经自查,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及有关人员未泄漏尚未披露的重大信息。除前述正在推进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外,公司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除前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杭州信雅达电子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郭华强确认目前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风险提示请参照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信雅达系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