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5-072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发布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5日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14日—2015年9月15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15:00至2015年9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出席会议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7. 现场会议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提案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表决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募集资金用途;限售期;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上市地点;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7.关于公司董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对本议案中的每一位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公司监事会提前换届及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对本议案中的每一位候选人进行逐一表决。
上述第1-6项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二)提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2015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及登记、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深圳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9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3.登记地点:海口市海甸四东路民生大厦董事会秘书部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3”。
2.投票简称:“华闻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9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华闻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一,2.00 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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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对议案二、议案七和议案八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 元代表对议案二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 元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1, 2.02 元代表议案二中的子议案2,以此类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不同表决意见对应的“委托数量”如下表:
■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在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者其他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为持有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提供服务密码的申请、修改、挂失等服务。股东申请服务密码,应当先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比照新股申购业务操作,申报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1.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
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股东遗忘服务密码的,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挂失申报的规定如下:
①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
②“申购价格”项填写2.00元;
③“申购数量”项填写大于或者等于1的整数。
申报服务密码挂失,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正式注销,注销后投资者方可重新申领。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
需要领取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参见深交所网站( http://ca.szse.cn )“证书服务”栏目。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666172,0755-88668486
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szse.cn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金 日 邱小妹
邮 编:570208
电 话:(0898)66254650 66196060
传 真:(0898)66254650 66255636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相关董事会决议及决议公告;
2.提案具体内容;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议案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表决一栏中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三者中只能选其一。)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是□ 否□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二〇一五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0793 证券简称:华闻传媒 公告编号:2015-073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闻传媒,证券代码:000793)于2015年9月7日、9月8日连续二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本公司核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咨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本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2015年8月31日,公司在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披露了《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及《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华闻传媒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