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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9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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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00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9月8日上午10: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9月2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全体董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签字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及保荐机构出具的保荐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01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9月2日以通讯、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15年9月8日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松青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过全体监事的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02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浩宁达”)于2015年9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157,034,934.37元人民币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含利息收入,具体补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帐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其中,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69,961,787.35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16,181,129.31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14,390,077.43元;剩余超募集资金56,501,940.28元。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0年1月18日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80号文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6.5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7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797.0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9,202.96万元。公司四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资金需求额为30,500万元,超募集资金净额为38,702.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所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

 2012年10月,公司将初始募投项目“增资南京浩宁达电能仪表制造有限公司实施电子式电能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项目”及“电能计量仪表及用电自动化管理系统终端技改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等,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浩宁达科技有限公司实施惠州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截至目前该项目已经实施完成。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15年9月7日,公司实际使用募投项目资金总额23,759.74万元,剩余资金10,053.30万元(含利息收入)。其中,设立惠州子公司实施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资金6,996.18万元;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1,618.11万元;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1,439.01万元。

 2.已完成募投项目节余原因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从惠州浩宁达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配置资源,改进并降低了设备和相关项目的支出,同时对项目的各环节进行优化,严格控制项目各项费用,节约了项目投资。

 3.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在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建设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 按照预算规划控制资金投入,本着合理、节约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合理降低了项目整体投入的金额。同时,鉴于目前市场需求的变化,继续按照原计划实施将会造成投资过剩。为了保障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公司拟终止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投入。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超募集资金总额为38,702.96万元,截至2015年9月7日,超募资金投向累计使用35,903.47万元,剩余5,650.19万元(含相关利息收入2,850.70万元,受审批日与实施日利息结算影响,具体结算金额由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超募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使用计划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总额157,034,934.37元(含利息收入)及划转时产生的利息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完成后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此次将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和进度做出的,没有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严格按照下列要求执行:

 1.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并对外披露;

 3.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

 4.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

 四、审核批准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浩宁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浩宁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招商证券对浩宁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决议》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356 证券简称:浩宁达 公告编号:2015-103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24日(星期四)召开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9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9月23日(星期三)——2015年9月24日(星期四)。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下午15:00 至2015年9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8日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8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ltp.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会议议案涉及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9月2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说明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6

 2、投票简称:浩宁投票

 3、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填报议案序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只有一项且不存在子议案,在“委托价格”项填报1.00元代表议案1。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如下: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李丽 联系电话、传真:0755-26755598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东方科技园华科大厦六楼

 邮政编码:51805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

 附 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具体表决意见如下:

 ■

 说 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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