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德红外;证券代码:002414)自2015年5月13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披露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分别于2015年5月20日、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2日、2015年8月19日、2015年8月26日、2015年9月2日披露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并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项目、补充流动资金,收购某企业,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就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论证,积极推进相关方案的形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引进的战略投资者需要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上述程序已基本履行完毕;
2、拟收购企业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的工作已经完成,相关中介机构的报告已定稿,公司与拟收购企业对相关协议的具体条款已确定;
3、拟收购企业事项须在董事会召开前获得其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目前公司已对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的相关意见积极回复,并密切跟进相关部门的审批情况。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9月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