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研发中心九楼三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长董英先生、董事陈华国先生、许彦明先生、王峰先生、独立董事赵翠青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会主席张自义先生、监事张杰先生、罗刚女士和职工监事何吉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云南驰宏资源勘查开发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829,505,201表决权股份数进行了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汤建新 吴伟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