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9月2日,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接到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吉峰先生的通知,其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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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说明
1、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制定了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本次增持行为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管将依据上述增持计划择机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1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 部分董事、高管承诺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3)。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的规定。
3、增持人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不减持所增持的公司股份。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的股票进行管理,并督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买卖公司股票。
4、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排除未来继续增持的可能。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