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股票交易在2015年8月31日、9月1日和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发函询问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三个交易日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发函询问确认,除公司收购集团持有的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及中煤科工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两家股权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其它重大事宜。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公开信息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中国证券报》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