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在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1日与2015年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
经公司征询控股股东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收盘价格在2015年8月31日、2015年9月1日与2015年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华大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大半导体”)和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
2、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询问公司控股股东华大半导体,答复如下:
截至2015年9月2日,我公司除前期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4、经询问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答复如下:
截至2015年9月2日,我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及网站,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