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市场发行7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相关决议公告详见2013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日前,公司已完成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亿元人民币的发行工作,该募集资金已到达公司指定账户,现将有关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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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本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可在上海清算所网站(www.shclearing.com)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