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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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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8 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 外高B股 公告编号:2015-047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9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浦东金新路99号(近杨高中路)上海浦东圣莎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舒榕斌董事长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董事瞿承康、高天乐因事请假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朱军缨、钟林富因事请假未能出席现场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更名及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农、丁慧英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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