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52 证券简称:方兴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64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延期提交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材料
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159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要求,本公司应当在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在收到《反馈意见通知书》后,组织有关中介机构根据《反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核查、回复有关问题。已于2015年8月27日公告了《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及附件的回复说明》。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结论有效期已届满(评估结论有效期自评估基准日2014年8月31日起,至2015年8月30日止,有效期为一年),本公司正在组织评估机构对深圳市国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进行补充评估。公司特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申报此次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拟于有关评估工作完毕并出具有效的《评估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需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
股票简称:方兴科技 证券代码:600552 公告编号:临2015-065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书面核实、向实际控制人电话问询,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因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函问询。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正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已通过了国务院国资委的审核,现已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二)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问询,除上述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经向公司经营管理层问询,公司目前生产、经营一切正常,除上述事项外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相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安徽方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