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维护证券市场稳定,本公司于2015年9月1日召开总裁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收益互换交易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签订《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
本公司以2015年7月末净资产的20%出资(包含2015年7月6日已出资金额),即补充出资人民币84,700万元,继续与证金公司进行收益互换交易。经测算,本公司与证金公司本次交易规模未超过董事会授权额度。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