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因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21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28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年8月4日,本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至9月3日停牌时间达一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的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拟定为第三方。
(二)交易方式
本公司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式初步拟定为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拟购买的标的资产属于动力锂电池行业。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一)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以来,有关各方积极论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事宜,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具体重组方案尚在论证、沟通中,故尚未签订相关重组协议。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的工作量较大,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抓紧完善相关文件。
(三)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各方积极有序地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事项较多,相关资产的尽职调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程序较为复杂,因此公司无法按原计划于2015年9月4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要求的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并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考虑到前述审计、评估结果对本次交易对价有重大影响,将会影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的估值等核心内容,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并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