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2日,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广州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汽工业集团)通知,广汽工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广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本公司部分H股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广汽工业集团2015年7月8日致函通知本公司,拟于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12月31日,增持本公司A股和H股股份,两者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并承诺上述增持股份在法定期间内不减持。(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7月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51号)。
截至2015年9月2日,广汽工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共计增持本公司H股33,274,000股;本次增持后,广汽工业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817,679,38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9.33%,其中:持有本公司A股股份为3,705,129,384股,占本公司A股股份总数的87.76%,持有本公司H股股份为112,550,000股,占本公司H股股份总数的5.09%。
二、后续增持计划
广汽工业集团拟在2015年12月31日前继续增持本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本公司控股股东广汽工业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广汽工业集团所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