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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7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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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5-93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董事、总经理马昕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9月2日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如下:

 ■

 二、增持原因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受证券市场影响近期大幅下跌,使得目前公司股票市值不能合理反映公司战略转型后的真实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自愿增持公司股票。

 三、资金来源及承诺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并承诺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70)。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的规定。

 3、增持人承诺:在本次增持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5-94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彭朋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8月26日至9月2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情况如下:

 ■

 二、增持原因

 鉴于公司股票价格受证券市场影响近期大幅下跌,使得目前公司股票市值不能合理反映公司战略转型后的真实价值,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自愿增持公司股票。

 三、资金来源及承诺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的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84)。

 2、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业务指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的规定。

 3、增持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175 证券简称:东方网络 公告编号:2015-92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5年9月1日上午9:00 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彭朋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下列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减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基于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以及当前证券市场情况,决定调减本次发行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59,348,859股(含59,348,859股),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不超过590,521,147.05元,发行价格仍为9.95元每股。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原发行对象北京广源利达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不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不再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其余发行对象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博创金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静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石莉按照其各自原认购金额比例认购公司调整后发行股份数量。调整后,各发行对象的认购股份数量和认购金额变更如下:

 ■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发行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

 基于公司本次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股份数量、发行对象的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发行对象南通富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宁波博创金甬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静观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石莉分别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补充协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北京广源利达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协议>的议案》。

 因北京广源利达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不再参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其签署《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协议》,对双方于2014年9月1日签署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予以终止。

 东方时代网络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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