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9月2日,公司收到所属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报告,申万宏源证券已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约定以申万宏源证券2015年7月底净资产20%出资,用于投资蓝筹股等。申万宏源证券在扣除已于2015年7月6日按2015年6月底净资产15%,即63.90亿元的出资后,补充出资21.6416亿元,并已完成相关资金的划付。(按2015年6月底净资产15%出资事宜详见2015年7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公告)。
本次出资由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专户进行统一运作,由50家证券公司按缴资比例分担投资风险、分享投资收益。
特此公告。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