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9月6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大股东陕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总公司(简称“陕西物产集团”)股份质押通知:陕西物产集团将其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29,000,000股(2900万股)质押给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质押登记日为2015年9月1日,质押期限为三年。
上述股份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
公司曾于2015年7月30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公司大股东陕西物产集团将其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35,000,000股(3500万股)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二环支行。
截至本公告日,持股5%以上大股东陕西物产集团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128,000,000股(1.2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620,000,000股(6.2亿股)的比例为20.645%。本次股份质押后,陕西物产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64,000,000股(6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20,000,000股(6.2亿股)的比例为10.32%。
特此公告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