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风险提示
1、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利光晖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利光晖”)与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利腾晖”)于2015年9月1日签署收购框架协议,具体收购项目尚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并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目前,具体收购项目还需另行签订协议实施,所以具体项目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3、双方签署收购框架协议的内容,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尚无法判断。
4、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具体的实施内容、进度、投资金额以及投资回报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会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具体收购项目及额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合作方介绍
协议合作方: 中利腾晖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96500.654076万元整
地 址: 常熟市沙家浜镇常昆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王柏兴
公司成立时间:2009年06月23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光伏发电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太阳能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安装调试;光伏电站投资运营;光伏电站EPC(设计、采购、建设)总承包;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技术除外;特种水产品养殖(不含水产苗种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中利腾晖持有华利光晖28%股权。在本收购框架协议签署之前,中利腾晖与华利光晖未曾发生过任何交易。
三、收购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
1、中利腾晖拥有位于陕西、青海等省份大约326MW光伏发电项目公司100%的股权。该等项目已全部开工建设,预计2015年9月至2015年12月陆续并网发电。
2、华利光晖对中利腾晖拥有的上述项目公司100%的股权提出收购意愿,中利腾晖拟将该等股权转让给华利光晖。
3、在保证华利光晖收益率要求的前提下,各项目的实际收购价款将本着市场化的原则进一步确定并另行签订协议。
4、最终收购协议须以各方内部有权机构审批通过为生效条件。
四、收购框架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收购框架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约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是否会产生重大影响尚无法判断。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