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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2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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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
部分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9月1日起,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持有的“江苏三友(代码:002044 )”采用 《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待上述股票复牌且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交易价格波动提示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类份额(场内简称:网金B;场内代码502038)二级市场交易价格连续大幅下跌,2015年8月31日,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在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87元,相对于当日0.4395元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溢价幅度达到10.81%。截止2015年9月1日,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二级市场的收盘价为0.438元,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

 为此,本基金管理人提示如下:

 1、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由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内含杠杆机制的设计,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将大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份额(场内简称:互联金融;场内代码502036)净值和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A类份额(场内简称:网金A;场内代码502037)参考净值的变动幅度,即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的波动性要高于其他两类份额,其承担的风险也较高。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的持有人会因杠杆倍数的变化而承担不同程度的投资风险。

 2、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的交易价格,除了有份额参考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的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3、截至2015年9月1日收盘,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的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正常。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进行投资运作。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本基金管理人仍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6、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

 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约定,当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小于0.2500 元时,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份额(场内简称:互联金融;场内代码502036)、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A类份额(场内简称:网金A;场内代码502037)、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场内简称:网金B;场内代码502038)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9月1日收盘,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约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近期基金份额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份额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由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A类份额、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A类份额、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2、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3、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0元有一定差异。

 4、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A类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A类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A类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A类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份额的情况,因此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A类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份额、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A类份额、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2、如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暂停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份额、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A类份额与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B类份额的上市交易、配对转换,以及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托管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dcfund.com.cn)刊登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及《大成中证互联网金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客服电话(400-888-5558)咨询。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

 关于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9月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投资者范围:中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 日常赎回、转换转出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和转换转出,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赎回和转换转出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或者转换转出。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视为下一开放日的赎回或转换转出申请。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1、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可以对投资者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以及每次赎回的最低份额做出规定,具体业务规则请见有关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介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率随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期限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赎回费率结构如下:

 ■

 本基金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赎回采用“份额赎回”方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在持有基金份额时间为1年时赎回本基金10,000份基金份额,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05%,假设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是1.05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金额=10,000×1.050=10,500.00元

 赎回费用=10,500.00×0.05%=5.25元

 净赎回金额=10,500.00—5.25=10494.75元

 4 日常转换业务

 4.1转换费

 本公司旗下基金间的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补差费组成,转出时收取赎回费,转入时收取申购补差费。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一笔基金赎回和转入基金的一笔基金申购。

 转入基金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转出基金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

 4.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基金和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已开放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

 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所有持有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包括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

 本基金转换业务限于本公司直销网点(含大成基金网上交易),以及已开放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代销机构之营业网点。各代销机构受理本公司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事宜见各代销机构营业网点的说明。

 基金转换的原则:

 (1)“份额申请”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转换申请必须以份额为单位提出。

 (2)“定向转换”原则,即基金份额持有人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名称。

 (3)“视同赎回”原则,即基金转换申请转出的基金份额应作为赎回申请纳入转出基金当日赎回申请总量的汇总计算中。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转出或部分转出,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关于基金转换的其他规则,可见2014年6月30日已公告的《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名称: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法定代表人:刘卓

 电话:0755-83183388

 传真:0755-83199588

 联系人:王为开

 公司网址:www.dcfund.com.cn

 大成基金客户服务热线: 400-888-5558(免长途固话费)

 (1)大成基金深圳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32层

 联系人:王欢欢、白小雪

 电话:0755-83195236/22223555/22223556

 传真:0755-83195239/83195235/83195242/83195232

 (2)大成基金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19层

 联系人:徐舲

 电话:021-62185377/63513925

 传真:021-63513928/62185233

 5.2 代销机构

 (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客服电话:95595

 联系人:李伟

 电话:010-68098778

 传真:010-68560312

 网址:www.cebbank.com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客服电话: 95565

 联系人:林生迎

 电话:0755-82960223

 传真:0755-82943636

 网址:www.newone.com.cn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5号3C座9楼

 法人代表:其实

 联系人:高莉莉

 电话:021-54509988

 传真:021-64383798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09单元

 法定代表人:郭坚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14楼

 联系人:宁博宇

 网站:www.lufund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各代销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是否开通转换业务等信息,请参照各代销机构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披露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赎回、转换转出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查询或阅读刊登在2015年6月1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大成景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5558)了解基金赎回、转换转出等事宜,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dcfund.com.cn)下载基金业务表格和了解基金销售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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