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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筹划购买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集团”)控制的太阳能电站及相关业务资产之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18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
本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临2015-026”号公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详见“临2015-031”号公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本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详见“临2015-039”号公告),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9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2015年8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再次延期复牌。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3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2个月。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初步确定为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实际控制的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在内的多方。
(二)交易方式
目前,相关重组方案正在论证过程中,尚未最终确定。方案初步构想如下:正泰电器拟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正泰集团控制的太阳能电站及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等相关业务资产,正泰电器拟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太阳能电站建设及偿还银行负债。
(三)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拟收购资产主要为控股股东正泰集团控制的太阳能电站及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等相关业务资产,初步拟定为完成相关资产整合后的浙江正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但具体资产范围尚未最终确定。正泰集团旗下的太阳能电站资产并网装机容量已超过1,200兆瓦,在建及拟建电站装机容量已超过800兆瓦;太阳能电池组件年销售量已接近1,000兆瓦,上述装机容量规模及太阳能电池组件销售规模在国内同行业中均位居前列。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有关工作,组织财务顾问、律师、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事项开展相关工作,对有关方案进行充分审慎论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与交易对方就相关交易框架及细节进行了持续论证和协商,并于2015年8月14日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之一的浙江正泰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公司股票停牌后,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积极开展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对象及资产范围较广、程序较为复杂。
第一,公司本次重组拟收购标的资产规模较大,为控股股东正泰集团控制的太阳能电站及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等相关业务资产,太阳能电站资产并网装机容量已超过1,200兆瓦,在建及拟建电站装机容量已超过800兆瓦;太阳能电池组件年销售量已接近1,000兆瓦,上述资产分布在国内超过10个省、区、市以及海外多个国家。标的资产规模较大及分布范围较广大大增加了重组方案最终确定的复杂度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的工作量。
第二,公司本次重组交易所涉及金额特别巨大,初步预计账面净资产约在40亿元至50亿元之间。此次重组若按照评估价值定价,可能导致交易价格更高。鉴于重组交易金额特别巨大,导致交易各方需综合权衡各方面因素谨慎研究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
第三,公司本次重组拟收购标的资产包括分布在海外多个国家的太阳能电站及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资产,因境外的法律、税收、经营环境等情况与我国差异较大,重组各方需要认真研究海外收购具体方案,并考虑海外收购对整个重组进程以及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影响。
上述因素均导致确定本次重组最终方案的复杂性大大增加。
公司本次重组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中第十九条规定重大资产重组停牌3个月后可继续停牌情形中的“(二)重组涉及海外收购”、“(三)重组交易金额特别巨大”这两类情况。
因此,有关各方仍需就标的资产的范围进行沟通,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商讨、论证、完善工作尚未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程序较为复杂,中介机构开展工作需要时间较长,难以在原定期限内完成相关工作。鉴于此,公司股票不能按原定时间复牌。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3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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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5年9月7日(周一)上午10:00-11: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说明会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筹划购买本公司控股股东正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制的太阳能电站及相关业务资产之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18日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本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披露了《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编号:临2015-026),并于2015年6月26日和7月28日分别发布股票继续停牌公告。目前,本公司及其他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尚未完成,公司股票需延期复牌,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定于2015年9月7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本次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方式召开,届时本公司将针对正在开展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说明会召开时间:2015年9月7日(周一)上午10:00-11:00
2、说明会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
3、说明会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上证e访谈”栏目
三、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1、上市公司: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
2、中介机构:国泰君安证券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上述规定时间段内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为:http://sns.sseinfo.com),与本公司进行沟通与交流。
2、本公司欢迎各位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电话、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王国荣、潘浩
2、电话:0577-62877777
3、传真:0577-62763701
4、邮箱:chintzqb@chint.com
六、其他事项
本公司将在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劵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告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说明的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