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9月0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2015-054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8,82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4806%,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9月7日。

 一、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2014年6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同意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安堂”)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2014 年8月1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证监许可[2014]765号)。本次发行股份已于201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登记托管手续并于2014年9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

 本次发行情况如下:

 ■

 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份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1,653.60万股除外),太安堂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1,653.60万股需要锁定36个月。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解禁的股东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东中科招商创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2014年9月4日做出股份锁定承诺:认购的太安堂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首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三、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公司对股东违规担保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9月7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48,82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0.4806%,全部为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获配售的股份。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7人。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

 五、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单位:股)

 ■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本次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情况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核查意见认为:

 1.太安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2.太安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承诺;

 3.太安堂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本保荐机构同意相关股东本次解禁限售股份。

 七、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限售股份明细表。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