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3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鞍山路东段8号,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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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华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3人,公司董事王朝义先生、邵万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孔德生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李茂党先生、孙立国先生、崔鸿先生、鄂成松先生、赵光晨先生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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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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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2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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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3定价原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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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4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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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2.05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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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2.06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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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2.07限售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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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议案名称:2.08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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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议案名称:2.09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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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议案名称:2.10决议的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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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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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后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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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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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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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二项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均是特别决议议案,全部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哲、侯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