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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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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按照年初董事会确定的工作思路和计划,面对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的压力,适度调整经营方略,实现稳健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完善管理架构和流程;加强风险管控,积极整改内控缺陷,在公司全员范围内不断强化忧患意识、机遇意识和责任意识;根据董事会制定的经营战略,进一步清理非主业、低效资产;落实绩效考核,强化激励约束机制,修订完善公司高管人员和所出资企业绩效考核制度;顺利完成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第二期5亿元的发行工作,逐步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财务结构。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推进有序,各产业板块协同发展。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259.46亿元,同比增加10.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3.97亿元,同比增加1.45%;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6,991.70万元,同比减少13.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28.29万元,同比增加195.48%。

 (一)区域开发产业

 公司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定位,在区域开发及房地产开发业务方面,继续稳步推进一级开发土地上市及二级项目开发销售。随着国家相关政策的明朗化,政府机构对于土地放量节奏的控制更加严格,地块供应趋紧。公司适度调整经营策略,顺应发展趋势,深耕长三角经济带,继续以扬州市广陵区辖内的广陵新城为核心拓展业务。

 报告期内,在一级开发业务方面,实现901、902两地块挂牌上市;在二级开发业务方面,公司利用优势资源及成功经验,在扬州广陵新区内打造具备国际水准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平台——总建筑面积达101万平方米的泰达Y-MSD项目,该项目立足扬州未来的行政核心区,定位为发展现代服务产业和智力密集型产业,目前项目前期配套、设计招标等工作顺利推进,建设工程如期展开,基础部分施工已基本完工;泰达青筑项目销售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大连北方慧谷和泰达美源项目有序推进。

 (二)环保产业

 报告期内,泰达环保公司不断加强运营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努力拓展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报告期内,泰达环保公司以提高运营项目经济收益水平为目标,加强项目营运管理,合理降低运营成本,现有6个固体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运营安全稳定,完成垃圾无害化处理总量91.95万吨,同比增长4.5%,其中焚烧处理生活垃圾72.2万吨,同比增加2%,卫生填埋处理生活垃圾19.75万吨,同比增加14.89%;实现上网电量1.99亿度,同比增长0.57%。武清填埋项目运营获得新突破,垃圾处理费上调方案获武清区政府、武清区市容委批准,预计增加收入153万元/年,增加利润120万元/年。

 积极推进垃圾发电项目和秸秆发电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扬州垃圾发电项目二期建筑主体施工基本完成,锅炉本体、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设备等安装完毕,渗滤液处理站调试至满负荷,预计年内办理竣工手续。故城秸秆发电项目主厂房施工接近尾声,锅炉本体安装完毕,其它设备安装顺利进行;贯庄项目加大电力系统接入沟通协调力度。

 加强各种模式合作,积极寻求新资源,扩大项目储备。根据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发展战略和有关授权,确定以天津为大本营、以现有运营项目区域为平台,以点带面,辐射周边,积极扩展,并逐步向二、三线城市转移的模式。

 科技研发领域不断取得新成果。正式获颁天津市科技进步二等奖证书1项、获颁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证书1项;顺利完成2012年滨海新区自主创新重大项目的结项工作;研发中心新签项目11个。

 (三)洁净材料产业

 报告期内,洁净材料产业面临市场竞争依然激烈,泰达洁净依靠十多年积淀的核心技术研发优势,针对中、大客户需求和新的行业标准,推出系列滤材,以较好的品质,保证客户群相对稳固,主导产品内外销基本稳定。同时公司抓住原料价格下降机遇,严控经营成本,提升销售毛利率,报告期实现净利润226.54万元。

 (四)石油仓储与贸易产业

 报告期内,国内油品贸易市场价格跌宕起伏,处于疲软状态。产能过剩正在向下游传导,炼厂、贸易商以及下游加油站,都面临着产品积压、销路不畅的困境。泰达蓝盾油品贸易业务受到冲击,业务利润越来越低。为此,泰达蓝盾努力提高产品价格趋势判断,增加化工及其他产品的贸易,弥补因油品贸易疲软带来的损失。

 与国储能源的合作建设的南港80万立库区项目,一期40万立油库工程尚未完工,泰达蓝盾正与国储能源就项目的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协商。

 (五)金融股权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共获得投资参股金融企业分红1,807万元,其中:北方信托2014年度现金分红544万元;天津银行2014年度现金分红约4万元;上海泰达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度现金分红657万元;北京和谐天成以返还合伙人累计实缴资本的方式向公司进行第一次基金收益分配,公司获得602万元。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需求,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经审议决定参加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金额共计543.95万元。目前该事项仍在进行中。

 2015年上半年各产业主要子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5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9: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九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三名,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仇向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马恩彤女士、独立董事陈敏女士和独立董事魏莉女士因公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马恩彤女士委托胡军先生,陈敏女士和魏莉女士委托仇向洋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九人,实际行使表决权九人,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59)

 二、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关于修订《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四、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五、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综合授信4,0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的全资子公司南京泰新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4,000万元,期限一年。南京新城拟以其全资子公司南京泰基名下“新城发展中心”01幢102、201、301室共3套的商业用房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

 董事会认为,南京泰新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南京泰基以自有部分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使固定资产得到有效盘活,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该笔抵押担保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被担保人)全部股东权益的 51%;实际控制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担保人)全部股东权益的 51%。公司仅以实际享有的股东权益承担担保风险。除此之外,不承担任何其他方式的担保责任。

 本议案需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综合授信4,0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0)

 六、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综合授信6,5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以其全资子公司南京泰基名下“新城发展中心”01幢、02幢中的19套房产作抵押,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6,500万元综合授信。

 董事会认为,南京新城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其全资子公司南京泰基以自有部分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使固定资产得到有效盘活,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该笔抵押担保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同时,公司仅以实际享有的南京新城51%的股东权益承担担保风险。除此之外,不承担任何其他方式的担保责任。

 本议案需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综合授信6,5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1)

 七、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62)。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5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14日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共五人,其中委托出席一名。监事同心先生因公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委托李喆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李喆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5-59)

 二、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综合授信4,0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南京泰基以自有部分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该笔抵押担保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仅以实际享有的股东权益承担担保风险,除此之外,不承担任何其他方式的担保责任。

 本议案需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综合授信4,0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0)

 三、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综合授信6,5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南京泰基以自有部分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该笔抵押担保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仅以实际享有的股东权益承担担保风险,除此之外,不承担任何其他方式的担保责任。

 本议案需作为特别决议事项提交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请详见公司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综合授信6,5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1)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6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综合授信4,0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截至2015年6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353%。

 2.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实施。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综合授信4,0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泰新”)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浦发银行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4,000万元,期限一年,拟用公司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泰基”)名下“新城发展中心”01幢102、201、301室共3套的商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该3套房产建筑面积共计4,028.88平方米,账面净值2,800.89万元。所有权证号:宁房权证江商字第JN00227967号、宁房权证江商字第JN00227968号、宁房权证江商字第JN0022796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宁江国用(2013)第29350号、宁江国用(2013)第29358号、宁江国用(2013)第29359号。

 因上述事项系二级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二级子公司提供担保,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若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泰新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6年,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人民币。南京泰新自成立以来,主要承建江苏省软件园吉山软件园产业基地的基础配套设施项目、扬州广陵新城、扬州市食品工业园区和扬州维扬蜀岗生态园基础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住所: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区将军大道9号;

 4. 法定代表人:杨中杰;

 5.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21000012762;

 7.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园林工程、景观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建设、委托经营和养护;设备安装;施工预决算、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建材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农业机械、汽车(限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家用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贸易经纪与代理;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施工等。

 8. 成立日期:2006年5月18日

 9. 股权结构图:  

 ■

 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陈俊先生投资7000万元,占比85.7%;广州数联资讯有限公司1000万元,占比14.3%。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截止2014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中银行贷款总额9,9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28,188万元。截止2015年6月30日,负债总额中银行贷款总额3,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 18,403万元。以上数据,2014年度经审计,2015年6月未经审计。

 截止公告日,南京泰新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

 三、拟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内容

 1. 南京泰基拟与浦发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合同》,将抵押物清单载明的房产抵押给浦发银行,作为主债务人南京泰新履行债务的担保。

 2. 担保范围:南京泰新与浦发银行签订的《融资额度协议》所述之主债权及其产生的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抵押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券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本次房地产抵押担保对应的主债务为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期限一年。

 3.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4. 担保期限:主贷款合同到期抵押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担保资产标的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南京泰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新城发展中心01幢102、201、301室共3套房产。该房产位于南京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6号,于2013年由自建在建工程转为自用,建筑面积共计4,028.88平方米,账面原值3,007.41万元,已计提折旧206.52万元,账面净值2800.89万元。该房产目前用于出租,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抵押物清单如下:

 ■

 按照授信银行的有关规定,南京泰基聘请了江苏首佳房地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述房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该所为贷款银行房地产评估机构名单内的评估机构。根据其出具的《商业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苏佳房估14101707号)评估结果,上述房产估价7,232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南京泰新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南京泰基以自有部分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使固定资产得到有效盘活,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该笔抵押担保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被担保人)全部股东权益的51%;实际控制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担保人)全部股东权益的51%。公司仅以实际享有的股东权益承担担保风险。除此之外,不承担任何其他方式的担保责任。

 被担保人及其股东方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5年6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353%。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6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综合授信6,5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截至2015年6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353%。

 2. 本议案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实施。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综合授信6,5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人民币6,500万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拟用其全资子公司南京泰基名下“新城发展中心”01幢、02幢中的19套房产提供抵押担保。上述房产建筑面积共计7,208.86平方米,账面净值5,660万元。

 因上述事项系二级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若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京新城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金20,408.16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10,408.16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

 南京新城致力于推动城市化与产业化的协调发展,逐步形成了以土地开发为核心,以产业综合体、新城综合体等项目开发和资产管理为支撑的区域开发业务架构,形成了区域开发和产业社区运营模式。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3. 住所:南京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6号新城发展中心01幢1101室;

 4. 法定代表人:韦剑锋;

 5. 注册资本:20408.16万元;

 6. 营业执照注册号:320100000011154;

 7.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开发建设;建设安装工程设计、施工;房产租赁;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租赁、委托经营和养护;信息网络建设和经营;高新科技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技术服务与咨询;燃料油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煤炭、焦炭批发;建材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农业机械批发;汽车、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五金交电批发;家用电器批发;计算机、 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商品交易经纪与代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成立日期:2002年8月30日

 9. 股权结构图:

 ■

 江苏一德集团有限公司股东为:陈俊先生投资7,000万元,占比85.7%;广州数联资讯有限公司投资1,000万元,占比14.3%。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截至2014年12月31日,负债总额中银行贷款总额541,146万元,流动负债总额970,804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负债总额中银行贷款总额620,344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087,636万元。以上数据,2014年度经审计,2015年6月未经审计。

 截至公告日,南京新城为其全资子公司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南京雨花支行1年期、2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除此之外,不存在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等或有事项。

 三、拟签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内容

 1. 南京泰基拟与平安银行签署《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将抵押物清单载明的房产抵押给平安银行,作为主债务人南京新城履行债务的担保。

 2. 担保范围:南京新城与平安银行签订的《综合授信额度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债务本金2亿元中的6,500万元,以及相应的利息、复利、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 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4. 担保期限:主贷款合同到期抵押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最终以实际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二)担保资产标的基本情况

 抵押物为南京泰基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新城发展中心01幢、02幢中的19套房产。该房产位于南京江宁区秣陵街道天元中路126号,于2013年由自建在建工程转为自用,建筑面积共计7,208.86平方米,账面原值6,001万元,已计提折旧341万元,账面净值5660万元。该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抵押物清单如下:

 ■

 按照授信银行的有关规定,南京泰基聘请了江苏苏地仁合土地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房地产价格进行评估,根据其出具的《房地产预评估函》(苏地仁合房预估字2015F-138号),上述房产对应评估总价为12064.20万元。

 估价对象评估结果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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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董事会意见

 南京新城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主要用于补充其日常经营的流动资金,其全资子公司南京泰基以自有部分房产为本次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使固定资产得到有效盘活,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该笔抵押担保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无影响,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

 公司仅以实际享有的南京新城51%的股东权益承担担保风险。除此之外,不承担任何其他方式的担保责任。

 被担保人及其股东方未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2015年6月底,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总额为8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353%。

 (二)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三)《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6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7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

 3. 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22日14:30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22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22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15:00至2015年9月22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6层1601)。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综合授信4,0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2. 《关于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综合授信6,500万元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的议案》。

 特别强调事项:全部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9月17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15年9月17日下午收市时持有“泰达股份”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5年9月18日和2015年9月21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652

 2. 投票简称:泰达投票

 3. 投票时间:2015年9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 在投票当日,“泰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所示: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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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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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9月22日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 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谢剑琳女士、王菲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31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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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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