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3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609 证券简称:绵世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0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股票于 2015年8月26日、8月27日、8月28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本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发布了《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于 2015 年8月21日至8月24日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929,792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1%,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发布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2、经核实,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经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7、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测公告已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同时,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已于2015年8月14日发布,公司2015年半年度业绩情况与预测情况一致。

 由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目前暂时未能汇总统计,因此不能在此进行预计2015年第三季度的业绩情况,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发布2015年第三季度业绩情况,请投资者届时查看。

 3、《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北京绵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