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经事后审查,发现因工作人员疏忽,填入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报告”部分的“四、主营业务构成情况”的“制造业”一栏数据出错,以及五、“投资状况分析”中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金额误以“元”为单位且“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金额有误,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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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三、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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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前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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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后: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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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外,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更正事项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更正后的《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将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询。
公司对本次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公告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质量。
特此公告。
广东江粉磁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