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5-066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21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编号:2015-067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1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5-068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5年8月14日公布于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5-066号)。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31日14:00
5、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2015年8月3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3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5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0、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2、议案名称
■
3、特别强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1和2时,关联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回避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1-7做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1-10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持股5%(不含5%)以下的股东)。
4、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4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年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8月28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大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邮编:430223
传真:027-876174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8月31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程序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1),1.02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30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3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登录投票”,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同一股东账户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重复投票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结果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可于次一交易日在投票委托的证券营业部查询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周琴
3、联系电话:027-87617347-6600
4、指定传真:027-87617400
5、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大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6、邮编: 430223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77 证券简称:国创高新 公告编号:2015-069号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四次临时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9月14日14:30
5、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2015年9月1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4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股权登记日:2015年9月8日
8、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9月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第五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0、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楼二楼四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完备。
2、议案名称
■
3、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2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15 年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9月11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大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邮编:430223
传真:027-8761740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年9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程序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 1,2.00元代表议案 2,依次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一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一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02 元代表议案 1 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表决项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③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委托数量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9月13日下午15:00至2015年9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登录投票”,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2、同一股东账户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系统投票重复投票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3、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结果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可于次一交易日在投票委托的证券营业部查询使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结果。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周琴
3、联系电话:027-87617347-6600
4、指定传真:027-87617400
5、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开发区武大科技园武大园三路八号国创高科实业集团办公大楼五楼董事会工作部
6、邮编: 430223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