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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8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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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编号:临2015—050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7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丰琪投资”)计划在未来六个月内(自2015年7月6日起)对公司股份进行增持,计划增持资金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累计增持比例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2015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丰琪投资增持公司股份1,789,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0%。

 2015年8月26日下午收市后,公司收到丰琪投资关于继续增持公司部分股份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5年7月16日-2015年8月26日,丰琪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继续增持公司股份3,34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4%,成交均价为8.53元/股。

 本次增持前,丰琪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97,909,3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7%。本次增持后,丰琪投资共计持有公司股份201,252,6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81%。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截止本公告日,丰琪投资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5,133,260股,累计增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14%。

 二、后续增持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对目前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丰琪投资拟在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间,根据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资本市场情况,择机继续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丰琪投资承诺,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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