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7)。现就该公告作出更正如下:
更正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兹定于2015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更正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兹定于2015年9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除上述更正外,《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7)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将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