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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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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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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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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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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主导产品草甘膦下游需求不如预期,产能过剩导致行业无序竞争加剧,造成草甘膦价格持续下跌。公司另一主导产品有机硅产能依然过剩,价格一直低位徘徊,并未出现明显好转。

 面对困难与挑战,公司上下群策群力,积极发挥产能,强化安全环保,狠抓降本增效,同时,关注市场动态,及时调整经营策略。通过一系列措施,公司总体发展态势平稳,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0221.5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0.55 % ;实现净利润-3185.60万元,其主要原因系草甘膦行业价格回落,有机硅产品市场持续低迷,导致公司上半年出现亏损。

 下半年的工作中,公司将深化内部管理,推进管理变革,抓好生产经营,注重效益发挥,加快产业提升,促进转型发展,完善文化建设,努力改善经营业绩,推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二)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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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加强现金流管理,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期偿还的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5年上半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99.58万元,比上年度同期下降了137.63%。其中农化产品销售毛利率本年为8.81%,比上年同期毛利率19.67%下降了10.86%,毛利减少2.98亿元;有机硅产品销售毛利率本年为12.12%,比上年同期毛利率9.53%上升了2.59%,毛利增加6035万元(主要系公司加强管理,有机硅产能得到较好发挥,同时自备有机硅上游原料-金属硅产品盈利能力有所增强所致)。

 (2)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一直坚持“执着追求,持续创新”的企业精神,专注于公司主业,不断克服困难,通过持续实施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市场创新,获取持续的竞争优势,为客户提供最值得信赖、最有价值的产品,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持续生命力的现代知名企业集团。公司2015年度的经营目标是实现营业收入90亿元,计划费用成本87.5 亿元,实际上半年完成营业收入40亿元,实现净利润-3186万元。

 (三)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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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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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着重实现产业结构协调发展,加大投入,加速结构调整,通过转型升级,重点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走向终端化,同时又不断拓展新领域。公司具备上中下游产业一体化发展的产业集群。在巩固和提升草甘膦总量规模的基础上不断延伸创新,大力发展制剂产品,积极培育并形成包括杀虫剂、杀菌剂在内的其他农用化学品,增加了对农业服务的配套能力。有机硅产业重心则由单体合成逐渐转向下游加工与单体合成并重,完善了从单体合成到下游制品加工的完整产业链,是国内唯一的、自产单体完全转化为下游产品的有机硅企业。另外,公司在做精主业的基础上,加快多元化发展,目前已初步涉足农业服务和金融服务等领域。

 公司深化内部管理,推行价值管理理念,不断创新管理模式、营销模式,攻克技术难关,增强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另外,公司在安全环保方面也在努力完善和改进,公司作为国家创新型企业,依靠技术进步、不断转型升级,完善循环经济模式。

 (五)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报告期新增对外股权投资3040万元,主要包括公司投资河南农飞客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为提供农用生态服务等)500万元,后续还将出资1500万元,共2000万元占其36.36%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1350万元认购安阳全丰航空植保科技有限公司(主营为农用航空集成服务等)15%股权等。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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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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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浙江新安迈图有机硅有限责任公司、泰兴市兴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安(阿根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新安进出口有限公司、新安有机硅(深圳)研究院有限公司、新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新安阳光(尼日利亚)农资有限公司、新安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浙江同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维捷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元通硅业有限公司、黑河市元泰硅业有限公司、阿坝州禧龙工业硅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新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安阳光(加纳)农资有限公司、新安阳光(科特迪瓦)农资有限公司、新安阳光(马里)农资有限公司、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鑫丰种业有限公司、加纳金阳光矿业有限公司、AKOKO Goldenfields Ltd.、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新安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新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共31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半年报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证券代码:600596 证券简称:新安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采用通讯方式举行。应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发出表决票9票,截止会议通知确定的2015年8月25日下午17时止,共收回有效表决票9票。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参与杭工信股东同比例增资扩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参与杭州市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工信)股东的同比例增资扩股,杭工信的注册资本由原来的7.5亿增到15亿元。本公司在现持有杭工信46,968,750股的基础上,再出资46,968,750元认购杭工信股份46,968,750股。出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杭工信股份93,937,500股,占杭工信总股本的比例不变,仍为6.2625%。

 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杭工信是本公司投资参股的一家信托投资企业,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5亿元。为扩大信托业务规模,达到开展创新业务的最低注册资本及净资产的要求,杭工信拟由股东在7.5亿元注册资本的基础上按比例增资到15亿元注册资本。本公司2003年投入初始投资金额2,004万元,至2014年累计分红收入3,649万元。历年来经过送股与资本公积转赠等方式,公司持有杭工信股份数为46,968,750股,本次增资完成后将变更为93,937,500股,占其总股本6.2625%的比例不变。杭工信2014年末资产总额20.3亿元,净资产16.77亿元,2014年实现销售收入92,993.83万元,净利润46,419.08万元。

 本次对杭工信增资将对公司长期投资收益的提升起到积极的作用。本次增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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