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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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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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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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2、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上半年,国内经济面临结构转型,结构调整的阵痛还在继续释放,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依然严峻。公司经营团队按照“业务领先、制造向服务转型、聚焦能源环保” 的中长期业务规划原则,以及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克服各种困难,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较去年同期小幅回落。
2015年4月8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剩余22,029.32万元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该议案审批与实施存在一定时间间隔,具体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实施时账户实际金额为准)。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将22,203.7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内,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 2015年 4月 20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研究,确认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自2015年7月1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发布了进展公告。
(二)主营业务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订单42,057.32万元,同比下降7.03%,其中风电产品新增订单同比增长40.38%,成台锅炉新增订单同比下降34.04%。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6,140,808.30元,同比下降7.33%;实现净利润4,758,797.87元,同比下降7.32%。
1、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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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实现营业收入376,140,808.30元,同比下降7.33%;实现净利润4,758,797.87元,同比下降7.32%。
(1)润滑液压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风电产品订单稳定增长,为深入推进风电产品国际化,进一步提高风电产品质量水平,公司针对风电产品国际业务组建产品线;强化新产品技术开发,报告期内公司强化了环保领域样机技术设计,为拓展清洁能源、环保业务市场奠定基础。
(2)锅炉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充分抓住电站降耗减排技术改造机遇,推进成台发电锅炉制造由生产向服务转型;精简人力和加强培训,提高工艺能力、生产效率和项目交付能力;加强技术整合,持续提升技术能力。
3、主营业务构成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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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一)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二)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三)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四)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罗丽华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5年8月14日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内容,《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2015-044号公告(刊载于2015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公司2015-045号公告(刊载于2015年8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于2015年8月14以电话、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传真方式进行投票表决,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272 证券简称:川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4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2年3月26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86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6.30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495,180,000.00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482,180,000.00元(已扣除证券承销费及保荐费用),减除相关发行费用2,18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80,000,000.00元。
截至2012年3月26日止,募集资金48,000.00万元已全部存入本公司在浦发银行成都通锦支行开立的人民币专用账户73090155510001023账号。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2012]京会兴验字第0101004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实际使用金额合计694.67万元,累计使用金额合计24,405.4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2,203.75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累计利息收入1,849.5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3,240.50万元。
募集资金项目投入使用情况:
1、 “年产500台(套)大型液压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5,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使用350.38万元,累计使用12,488.1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491.09万元;资金到位后,使用7,997.1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7,997.10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银行存款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44.9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152.87万元;
2、“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8,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使用344.27万元,累计使用5,914.0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454.53万元;资金到位后,使用5,459.53万元,其中直接投入5,459.53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银行存款账户累计利息收入1,701.49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87.63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6,000.00万元,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使用0.02万元,累计使用6,003.20万元,其中:募投项目使用6,003.20万元。截至2015年6月30日,银行存款账户累计利息收入3.20万元,该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10月9日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2年4月19日,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液压润滑设备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贡盐都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根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规定,本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按照孰低原则确定)的,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本公司授权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的资料。
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执行,不存在不履行义务的情形。
截止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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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694.67万元,累计使用金额24,402.45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鉴于目前及未来对“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产品的市场配套加工产能及需求预测,公司决定调整工艺路线,为不形成过剩的产能,充分发挥投入资金的效益,有效利用社会资源,将部分非核心生产工序由自产调整为委外加工或委外采购。经2014年9月16日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规模的议案》,公司决定将风电液压润滑冷却设备产业化基地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规模由原计划27,000.00万元调整为8,000.00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且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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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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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罗丽华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付晓非 会计机构负责人:缪银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