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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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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5-063
债券代码:122206 债券简称:12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副董事长完成原增持计划及实施新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6日开盘前接到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7月3日起实施的股份增持计划(以下简称“原增持计划”)已完成,并于当日起开始实施新的股份增持计划(以下简称“新增持计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原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拟在未来3个月内(自2015年7月3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超过500万股。

 自2015年7月3日起至2015年8月25日收盘时,延万华先生共计增持公司股份38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9%,累计增持未超过本次增持计划的股数(500万股),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具体事宜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4日、7月7日、7月16日、7月17日、7月29日、8月4日、8月20日、8月25日、8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编号:临2015-042、临2015-043、临2015-049、临2015-050、临2015-053、临2015-054、临2015-056、临2015-061、临2015-062)。

 二、 新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及对本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延万华先生拟在未来3个月内(自2015年8月26日起算)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不超过500万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二)本次增持情况

 ■

 (三)延万华先生的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延万华先生承诺:在本人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及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延万华先生所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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