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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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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15-064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亿元

 3、公司担保情况: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8,500万元(含公司分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09%。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12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09%。

 4、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5、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1、近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保证合同》,公司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高新企业贷款人民币1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2015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4日。

 上述事项系2014年3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14年3月21日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互保范围内事项(详见2014年3月6日、2014年3月22日分别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方大特钢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次担保事宜构成关联担保,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钟崇武、刘兴明、宋瑛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股东亦已回避表决。

 2、公司原为方大炭素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人民币贷款1亿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2014年12月19日至2015年12月18日。方大炭素已于2015年8月25日将在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的借款全部提前归还(上述担保事宜详见2014年12月20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之《方大特钢关联担保公告》)。

 二、被担保人暨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成立于1999年1月,注册资本1,719,160,378元,住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2号街坊354号,主营石墨及炭素制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等。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方大炭素总资产958,348.50万元,负债356,513.58万元,净资产601,834.9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20%。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4,900.89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5,092.12万元,净利润为26,352.09万元。

 截止2015年6月30日,方大炭素总资产934,064.21万元,负债329,697.50万元,所有者权益604,366.71万元,资产负债率35.30%。2015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19,139.30万元,实现利润总额4,434.90万元,净利润2,448.70万元。

 截止目前,公司为关联方方大炭素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5亿元(包含本次担保)。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08,500万元(含公司分别与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额度),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5.09%。其中,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122,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8.09%。

 本公司无逾期担保及涉诉担保。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已获得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备查文件

 1、方大特钢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方大特钢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方大特钢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方大炭素与中国进出口银行陕西省分行签订的《借款合同》。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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