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000893 证券简称:东凌粮油 公告编号:2015-071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说明及工作安排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计划出售公司大豆加工业务的相关资产,目前拟定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控股股东广州东凌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针对上述事项,公司拟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鉴于该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东凌粮油,证券代码:000893)于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本公司承诺争取停牌时间不超过30个自然日,即承诺争取在2015年9月26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公司股票将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后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公司将根据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未提出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9月26日开市时起复牌,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提出延期复牌申请并获交易所同意的,公司承诺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如公司仍未能在延期限内披露重大资产出售预案,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

 如本公司在停牌期限内终止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将及时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公告,承诺自复牌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公司股票将在披露终止筹划重大资产出售的相关公告后恢复交易。

 截至目前控股股东共计持有的公司股票163,981,654股,质押比例为90.71%,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未进行配资及高杠杆融资,公司董事会将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控股股东降低融资风险,保持股权稳定性。

 二、停牌期间安排

 公司自停牌之日将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履行必要的报批和审议程序,督促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审计等中介机构加快工作,停牌期间,按照相关规定,公司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出售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凌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6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