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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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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5-073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持计划情况

 2015年7月17日,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收到公司董事长葛亚飞先生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葛亚飞先生拟自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15年7月20日至2016年1月19日)增持公司股票,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

 二、增持进展情况

 2015年8月26日,葛亚飞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51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增持均价为9.72元/股,成交总金额约为人民币498.64万元。

 三、本次增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葛亚飞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1,188,1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14%;本次增持完成后,葛亚飞先生持有公司的股份数为1,701,1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0.20%。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2、葛亚飞先生于2015年7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竞价交易方式增持了公司股份348,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增持均价为14.35元/股。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为2015-056。

 3、葛亚飞先生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本次增持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5、公司将继续关注葛亚飞先生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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