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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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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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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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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宏观经济增速回落、市场需求放缓、价格持续低迷、多重矛盾交织的严峻复杂形势,宏兴股份公司以减亏和保生存为根本任务,全面深化内部经营管理,加强自身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建设,在持续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夯实基础管理、稳定生产秩序;实施资源战略、加大自产矿使用降成本;优化产品结构、培育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开展工作,生产经营总体保持了稳定顺行。上半年收入完成 337.87亿元,完成年计划的41.76%,其中,碳钢收入85.59亿元,不锈钢收入43.05亿元,其它收入57.9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4亿元。

 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强化基础管理,夯实企业生存和发展根基,坚定不移的推进专业化管理,提升管理水平。强化经营策划能力,全力改善经营绩效,坚持把效益优先作为基本原则,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坚持把创新驱动作为战略支撑,培育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产品结构优化调整战略,主动谋取生存发展途径,加大科技研发和技术攻关力度,确保全年经营目标任务完成。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因本年产品售价下跌、销量下降以及收缩贸易业务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公司票据回款比例增加,现汇回款减少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固定资产及工程购建支出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公司债券到期偿还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回笼货款加快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被投资单位当期利润减少所致。

 净利润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公司钢材产品价格下滑,主营产品效益下滑所致。

 在建工程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项目转增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递延所得税资产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本期可抵扣亏损增加所致。

 2其他

 (1)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上半年铁、钢、材分别完成355.71万吨、416.52万吨(其中不锈钢为57.58万吨)、399.13万吨(其中不锈钢钢材为51.970万吨),分别完成年计划的43.38%、42.90%(其中不锈钢完成计划的50.96%)、42.01%(其中不锈钢钢材完成计划的48.57%)。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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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拥有完整的钢铁生产线和丰富的产品结构,使企业抗风险能力大为提高。公司拥有采矿、选矿、烧结、焦化、炼铁、炼钢、热轧、冷轧、不锈钢生产等一整套具备现代化生产工艺流程的钢铁资产,以及与之配套的能源动力系统、销售物流系统等资产,形成一条完整的碳钢生产一体化产业链条;公司涵盖碳钢及不锈钢两大类产品,包括线材、棒材、中厚板、热轧板、冷轧薄板、镀锌板、不锈钢热轧及冷轧等多中产品,丰富的产品结构,可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15-027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程子建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3名,实到董事13名。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十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五人。”

 修改为“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独立董事三人。”

 上述议案还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春明先生、李忠科先生、魏志斌先生、程子建先生、李志磊、赵浩洁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杨天钧先生、高冠江先生、林企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责。

 上述议案还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定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事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1:候选人简历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 件: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排名不分先后)

 陈春明先生:男,1962年2月出,高级工程师。历任 酒泉市委市长、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嘉峪关市市委常委、甘肃省发改委副主任(正厅长级)、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现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李忠科先生:男,1962年10月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等职务。现任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魏志斌先生:男,1963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董事、党委常委。现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总经济师、董事、党委常委,公司董事。

 程子建先生:男,1971年4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酒钢集团公司200万吨热轧薄板工程铁钢项目部副经理,本公司二炼钢厂副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长。

 李志磊先生:男,1973年11月出生,本科,工程师。曾任酒钢集团公司发展规划部投资管理办公室副主任,酒钢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经营管理部运行处处长、计划财务部部长、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赵浩洁女士:女, 197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曾任本公司财务机构负责人,本公司计划财务处副处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高冠江先生:男,1952年8月出生,研究员,经济学博士。获国务院颁发的有突出贡献政府特殊津贴和证书。历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副部长(副局级)、中国建设银行委托代理部副总经理(副厅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股权管理部主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总裁助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兼任武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梅山钢铁公司、大同煤矿集团公司、祥龙电业公司等公司的副董事长。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杨天钧先生:男,1943年9月出生,冶金工程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冶金、环保及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科研及教学,历任北京科技大学副教授、教授,北京科技大学校长,鞍钢股份、武钢股份独立董事。现任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镍资源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林企曾先生:男,1940年1月出生,教授级高工。先后任太钢钢研所主任、副所长,太钢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太钢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及董事会规划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证券代码:600307 证券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2015-028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9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9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嘉峪关市酒钢宾馆8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9月17日

 至2015年9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15 年 8 月 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 2015 年 8 月27 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制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5年9月10日至2015年9月10日,具体为每工作日的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嘉峪关市雄关东路12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735100

 联系电话:0937-6715370 传真号码:0937-6715710

 (三)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亲自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通过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9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说明:1、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所持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给一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分散投给其有权选举的多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2、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此授权委托书格式复印有效;单位委托的需加盖章公章。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股票代码:600307 股票简称:酒钢宏兴 公告编号: 2015-029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监事。会议于2015年8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建民先生主持,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后,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15年中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15年中期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

 (3)公司严格遵守《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中有关的保密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4票 , 反对0票 ,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同意提名任建民先生、王建元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王沛明先生、张波先生、史佩新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上述议案须报经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4票 ,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附件:监事候选人和职工监事简历

 甘肃酒钢集团宏兴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件:监事候选人和职工监事简历

 任建民先生,男,1962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酒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常委、董事、组织部部长、总工程师、技术中心主任、公司董事,现任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董事、董事会财务审计委员会主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王建元先生,男,1967年9月出生,高级政工师,大学学历。1992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酒钢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董事会秘书、党政事务部副部长、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酒钢集团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现任酒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董事会人事薪酬委员会主任、党委组织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

 王沛明先生,男,1962年06月出生,高级政工师,本科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党委书记,甘肃省冶金高级技术学院党委书记、酒钢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政策研究室主任;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张波先生,男,1962年10月出生,高级政工师,硕士研究生学历。1984年7月参加工作时间,历任酒钢公司工会副主席,公司镜铁山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现任酒钢宏兴股份公司工会主席、机关党总支书记。

 史佩新先生,男,1969年11月出生,工程师,大专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公司镜铁山矿地质副总工程师、设备管理科科长、镜铁山矿副矿长。现任公司西沟矿副矿长、公司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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