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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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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概述

 201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长乏力,油价持续低迷,中国整体经济处于下行压力之下。面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在围绕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做出了实施策略的调整:缩减上游油气资源区块业务的投资,通过目前两个项目积累经验,做好技术和相关人才的储备;继续拓展海外工程总承包市场,做大做强中游油气田装备及工程业务,把公司打造成油气田工程服务商;放缓天然气管道项目投资,重点做好LNG/CNG加气站的建设及市场布局。上半年,公司继续加大了研发项目的投入,并加快了技术开发进度,加强了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及人员梯队建设工作,建立起了科学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并进一步梳理和明确了公司的愿景、使命和核心价值观。

 惠博普与能源发展一起成长。随着未来天然气的应用,油气管道自动化工程及服务业务的市场空间巨大,为加快公司油气田及油气管道数字化、信息化业务的拓展步伐,公司完成了对子公司潍坊凯特股权的增持,拟将该公司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这将促进潍坊凯特更快的实现业务扩张、品牌提升和人才引进,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二、主营业务分析

 (一)主要经营指标

 ■

 2015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及行业形势的影响,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增速放缓。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708,031,537.7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63%;实现净利润73,958,494.0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8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9,047,586.9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6.22%。

 (二)收入

 1、主营业务按照业务板块分类情况

 ■

 报告期内,油气田装备及工程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29,776,975.78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5.09%。2015年上半年,海外油气工程总承包及设备项目进展顺利,但受油价下跌影响,部分海外项目订单出现延迟,导致收入较同期增速放缓。

 报告期内,石化环保装备及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9,092,922.66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73%。受油田预算审批等因素影响,环保项目的稳定性不强,市场开发工作进展缓慢。公司目前正重点加强油田、工业污水处理、固体废物处理、污泥处理等环境综合治理服务的市场开发工作,未来计划开展BOT等模式的环保工程业务。

 报告期内,油气资源开发及利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59,161,639.2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14%。2015年上半年,受油价下跌等因素影响,上游油气资源开发业务及下游天然气销售利用业务基本做到维持小幅增长。

 2、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区域的收入分布情况如下:

 ■

 报告期内,国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353,756,118.45元,较上年同增长11.64%;海外市场实现营业收入354,275,419.2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64%。2015年上半年,受国际油价下跌影响,部分海外项目订单出现延迟,导致上半年国内业绩与海外业绩基本持平。

 3、订单获取和执行情况(含税)

 报告期内,公司新签合同额5.24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62.65%;期末在手合同金额7.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7.60%。

 4、公司重大的在手订单情况

 (1)公司于2014年3月29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14-011),公司收到与CNOOC Iraq签订的《水处理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92,452,439.00美元(约合人民币5.68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以下以人民币计算)已确认销售收入41,892.39万元,应收账款19,391.69万元,回款22,514.55万元。

 (2)公司于2014年3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14-010),公司收到与CNOOC Iraq签订的《脱酸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合同金额为31,431,657.00美元(约合人民币1.93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以下以人民币计算)已确认销售收入19,362.10万元,应收账款8,693.38万元,回款10,669.27万元。

 (3)公司于2014年3月5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14-009),公司收到与EMIR-OIL, LLC(埃米尔石油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合同金额为25,191,112美元(约合人民币1.54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以下以人民币计算)已确认销售收入14,501.47万元,应收账款11,678.80万元(合同按CIF价),回款3,113.45万元。

 (4)公司于2015年4月8日披露了《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HBP2014-016),公司收到与KERNEU签订的脱硫项目《供货合同》及全部附件,合同金额为22,176,000美元(约合人民币1.36亿元)。截至报告期末,该项目尚未确认销售收入。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A、截至2015年6月30日子公司之子公司华油大有能源利用(郑州)有限公司对其新设全资子公司安阳大有燃气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本公司间接控制安阳大有燃气有限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B、截至2015年6月30日,子公司华油科思对其新设全资子公司唐山海港合力燃气有限公司出资80万元,本公司间接控制唐山海港合力燃气有限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C、截至2015年6月30日,子公司华油科思对其新设控股子公司华油科思能源利用大名县有限公司出资31万元,本公司间接控制华油科思能源利用大名县有限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D、截至2015年6月30日,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对其新设子公司天津惠博普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本公司间接控制天津惠博普管道技术有限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长:黄松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5-04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16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8月2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5年8月2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司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的公告》刊登在2015年8月27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5-048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6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全先生主持,监事王毅刚先生、杨辉先生亲自出席了会议。

 5、本次监事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5-050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5号)核准,本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0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68元,共计募集资金58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6,86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3,93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160100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393.5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1.86万元,为募集资金利息等少量尚未使用的资金。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开设银行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履行。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经主管经理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财务部对涉及募集资金运用的活动应建立健全有关会计记录和原始台帐,并定期检查、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截至2015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5-051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并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申请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启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挂牌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凯特工业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坊凯特”)拟通过整体变更的方式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件成熟的情况下,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潍坊凯特工业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5年2月11日

 3、注册地点:潍城区北宫街北路3号

 4、法定代表人:黄松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经营范围:工业自动控制系统集成、维护及配件销售;工业及办公自动化领域的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工业自动化工程;消防工程、安防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及产品维修;机电设备施工安装;通讯工程施工;销售办公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与本公司的关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潍坊凯特84.123%的股权。

 9、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经审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潍坊凯特总资产13,247.63万元,净资产8,851.37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1,851.15万元,净利润3,318.48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潍坊凯特总资产10,495.95万元,净资产9,517.20

 万元,2015年1-6月年实现营业收入5,465.07万元,净利润956.94万元(未经审计)。

 10、主要业务:潍坊凯特主要从事石油天然气管网、大型油库,城市配气管网等储运设施的信息系统及油气田数字化系统的设计、施工及维护,以及油气管道及油气田专用信息化管理平台的开发等。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潍坊凯特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并申请在新三板挂牌,将有利于该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完善激励机制,稳定和吸引优秀人才,同时,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其品牌影响力,促进企业较快的实现业务领域扩张,增强核心竞争力。潍坊凯特的股票挂牌后,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实现公司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潍坊凯特与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其股票的挂牌转让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潍坊凯特的业务、资产规模相对公司偏小,其股票的挂牌转让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板块的持续经营构成实质性影响。

 三、风险提示

 潍坊凯特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在符合有关条件的情况下申请在新三板挂牌,该事项尚需经相关有权部门的批准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申请挂牌时间尚未确定,能否完成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本公司将根据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5-05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55号)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6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000万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9.68元,共计募集资金580,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6,865,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73,935,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5]160100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棵松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截至公告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7,405.37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57,393.5万元差额11.87万元,为募集资金存储产生的利息等少量资金。

 截至公告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已将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账号20000002708300004025005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至此,公司与北京银行五棵松支行及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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