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际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较复杂,染料行业下游纺织印染行业需求较弱,产品销售量同比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5,855,502.73元,同比下降16.33%;实现营业利润727,860,448.85元,同比下降18.5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99,974,080.78元,同比下降9.98%;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78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阮静波

 2015年8月27日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8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9:30在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8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阮静波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的董事8名,其中现场到场董事5人,独立董事黄卫星先生、沃健先生和陶鑫良先生以电话会议的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决议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该决议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刊登在2015年8月27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40 证券简称:闰土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9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26日上午11:00在财富广场闰土大厦1902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8月15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峰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该决议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募集资金2015年半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闰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