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8月27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1、重要提示

 1.1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或“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2015年半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同时登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兴通讯网站(www.zt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半年度报告。副董事长张建恒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王占臣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董联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副董事长谢伟良先生行使表决权;独立非执行董事吕红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谈振辉先生行使表决权。

 1.4 中兴通讯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编制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5 本公司董事长侯为贵先生、财务总监韦在胜先生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石春茂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1.6 2015年中期,本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否

 3.1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集团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人民币

 ■

 单位:千元人民币

 ■

 ■

 3.2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本集团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人民币

 ■

 3.3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2015年1-6月的净利润及于2015年6月30日的股东权益数据完全一致。

 4、股东持股情况

 4.1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注1: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事项。

 注2:持有本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中兴新,持有本公司30.78%股份,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兴新本报告期内的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

 公司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否

 本公司无优先股

 4.2 本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本公司没有实际控制人。

 5、董事会报告

 5.1 2015年上半年业务回顾

 5.1.1 2015年上半年国内电信行业概述

 目前,国内电信行业处于网络与业务双转型阶段,流量业务成为运营商收入增长驱动力,平台与内容业务价值初显,ICT技术加速发展及IT与CT融合,推动电信网络架构向智能化信息服务架构转变。2015年上半年,在4G网络部署和国家宽带提速背景下,国内运营商设备投资保持稳定,重点仍然聚焦无线、传输和宽带,但对智能管道、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及智慧城市的关注度及投入则日益提升。

 5.1.2 2015年上半年全球电信行业概述

 2015年上半年,全球电信行业的发展主要受益于4G网络规模部署、容量提升、性能优化、深度覆盖及其配套设备设施建设。而5G技术标准推进、管道流量价值经营、融合创新业务开展、安全与隐私平衡等成为行业热点问题。面临机遇与挑战的传统电信运营商,在聚焦LTE、宽带接入与光网络投资的同时,持续加大投入云计算与数据中心,建立智能管道以应对数据流量的快速增长,不断开拓新的发展空间,力求实现有效转型。

 5.1.3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业绩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较2014年上半年增长21.76%至458.99亿元人民币,主要是由于国内3G系统设备、国内外FDD-LTE系统设备、国际TD-LTE系统设备、国内有线交换及接入系统及国内光通信系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加大了LTE、承载网、SDN、GPON等产品的研发投入,同时加强对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的管理,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受到上述因素影响,2015年1-6月本集团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6.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3.20%,基本每股收益为0.47元人民币。

 (1)按市场划分

 国内市场方面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国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243.61亿元人民币,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53.08%。FDD-LTE经营许可的发放促使整体网络设备投资进一步增加,伴随宽带中国战略的实施及现存有线宽带网络改造需求的增加,有线宽带网络进入较快发展阶段,与此同时,云计算及大数据应用、智慧城市、高端路由器的需求亦不断增长,本集团积极配合国内运营商及政企客户的网络建设计划,通过有竞争力的创新解决方案,保持市场优势地位,实现高质量增长。

 国际市场方面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国际市场实现营业收入215.38亿元人民币,占本集团营业收入的46.92%。本集团继续坚持人口大国及全球主流运营商战略,与全球主流运营商建立更广泛的合作关系,同时优化国际市场格局,实现稳健经营、优质增长。

 (2)按产品划分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运营商网络实现营业收入285.14亿元人民币;手机终端实现营业收入99.59亿元人民币;电信软件系统、服务及其他产品实现营业收入74.26亿元人民币。

 运营商网络

 无线产品方面,本集团坚持创新为先,不断提升产品与方案竞争优势,通过QCell、Cloud Radio TM、Magic Radio等创新产品与方案切实满足运营商需求。在4G市场,本集团通过技术创新提升运营商精细化运营水平并降低运营商综合成本,实现国内市场份额领先,海外市场持续发展。在传统2G/3G市场,本集团持续优化市场格局,通过深度经营实现稳定增长。在面向未来的无线通讯方面,本集团聚焦运营商未来3至5年的核心诉求,在业界率先提出Pre-5G概念,并付诸商用实践,同时,重点投入5G关键核心技术,为未来规模化商用奠定坚实基础。

 有线及光通信产品方面,本集团致力于产品创新与方案经营,深化人口大国及主流运营商战略,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优化全球市场布局,实现稳定增长。

 云计算及IT产品方面,本集团云计算、数据中心业务持续增长,成为国内三大运营商及互联网企业的主流合作伙伴。

 手机终端

 本集团在“立足中美,辐射全球”的目标定位下,在美国聚焦品牌、创新、精品、服务强化提升,在中国聚焦旗舰系列、精品系列以及千元精品系列,形成运营商、渠道、电商三足鼎立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此外本集团在品牌推广和市场投入亦取得一定的收获。

 电信软件系统、服务及其他产品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电信软件系统、服务及其他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6.11%,主要是由于视讯及网络终端等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本集团亦积极开拓政企和服务市场,大力拓展轨道交通、智慧城市等业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5.2 本报告期内,按照行业、产品及地区划分的各项指标及与上年同期对比

 ■

 注:手机终端包括手机、数据卡等。

 (1)收入变动分析

 本集团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45,898,788千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21.76%。其中,国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4,360,835千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26.49%;国际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537,953千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增长16.81%。

 从产品分部看,本集团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国内外运营商网络和国内外电信软件系统、服务及其他产品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本集团2015年上半年运营商网络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是由于国内3G系统设备、国内外FDD-LTE系统设备、国际TD-LTE系统设备、国内有线交换及接入系统及国内光通信系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本集团2015年上半年手机终端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主要是由于国内手机终端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所致。本集团2015年上半年电信软件系统、服务及其他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主要是由于视讯及网络终端等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所致。

 (2)因本公司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上年同期同口径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数据分析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中兴通讯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徽传媒”)于2015年2月完成工商注销登记,自2015年2月起,安徽传媒不再纳入本集团的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安徽传媒2014年1-6月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对本集团2014年1-6月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影响较小,因此,本期未对上年同期同口径的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数据进行分析。

 5.3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利润构成、盈利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1)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同期相比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本报告期内,利润构成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如下: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利润76,343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6.35%,主要因营业收入和毛利的双重提升所致;期间费用13,039,995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81%,主要因本期加大研发投入以及本期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损失而上年同期汇率波动产生汇兑收益所致;投资收益362,268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74.34%,主要因本期远期外汇合约到期清算产生较大收益而上年同期产生损失所致;营业外收支净额2,066,045千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44%,主要因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收入同比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同期相比变化情况如下:

 2015年上半年,本集团国内3G系统设备、国内外FDD-LTE系统设备、国际TD-LTE系统设备、国内有线交换及接入系统及国内光通信系统营业收入及毛利均有增长,本报告期实现了营业收入及毛利的双重提升。

 5.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5.5 2015年下半年业务展望及面对的经营风险

 5.5.1 2015年下半年业务展望

 展望2015年下半年,全球经济回升为电信行业营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4G网络投资持续,然而面对降低网络建设和运营成本、构架更加高速的宽带连接、挖掘大数据价值、加强网络信息安全、智能终端和可穿戴设备等发展趋势,传统电信行业发展面临挑战与机遇。运营商网络方面,4G网络规模部署、容量提升、性能优化、深度覆盖等将为电信行业带来新一轮投资需求,运营商建立智能管道以应对数据流量的快速增长,将成为我们新的机遇;政企网方面,移动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深度融合,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及大功率无线充电等新兴技术将引发信息化革命,日益突出的信息安全问题、快速发展的智慧城市方案需求等,将为政企网带来市场机会;手机终端方面,全球智能手机市场渗透和增长趋缓,全球手机终端竞争将进入比拼企业综合竞争力的阶段,新一代手机终端体验提升并强化大数据、云服务、内容的融合。

 2015年下半年,面对上述挑战与机遇,本集团坚持“以时代重构为契机,让信息创造价值”,聚焦“运营商、政企、消费者”三大主流市场,并围绕“新兴领域”布局,通过技术与商业模式创新,实现盈利模式突破。面向运营商市场,本集团将致力于提升管道智能化程度,支撑电信运营商向信息运营商转型;面向政企市场,本集团在提升企业运营效率的同时,积极推动各行业向“工业4.0”或“工业互联网”转型;面向消费者市场,本集团以用户价值为中心,强化渠道建设、市场宣传及设计能力。

 5.5.2 面对的经营风险

 (1)国别风险

 国际经济及政治形势纷繁复杂,本集团业务开展所在国的贸易保护、债务风险、政治风险甚至战争冲突、政府更替问题都将继续存在,对本集团的经营和控制风险能力提出较高要求,本集团目前主要通过定期评估、及时预警、积极应对来系统的管理国别风险。

 (2)知识产权风险

 本集团一直着力于产品技术的研发和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每年本集团保持投入销售收入的10%左右用于科研开发。本集团在生产的产品及提供的服务上都有注册商标保护,并且这些产品及服务都具有相关专利权保护。然而,即使本集团已采取并实行了十分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但不能完全避免与其他电信设备厂商、专利许可公司以及与本集团存在合作关系运营商之间产生知识产权纠纷,本集团将继续秉承开放、合作、共赢的方式推进相关问题的解决。

 (3)汇率风险

 本集团合并报表的列报货币是人民币,本集团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以非人民币结算之销售、采购以及融资产生的外币敞口。本集团以敞口管理为原则,通过业务规划、综合对冲、金融工具等方式综合管理外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本集团经营的影响。

 (4)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自于有息负债,本外币的利率波动将使本集团所承担的利息总额发生变动,进而影响本集团的盈利能力。本集团主要运用有息负债结构管理降低利率风险。

 (5)客户信用风险

 本集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通信解决方案,由于本集团业务开展迅速,客户群体庞大,各类客户的资信存在一定差异,不同的资信状况对本集团的业务发展带来一定的影响,本集团主要通过国际客户资信评级、客户信用额度管理、项目信用风险评审、对付款记录不良客户进行严格的信用管控、购买信用保险、通过合适的融资工具转移信用风险等各种信用管理措施以减少上述影响。

 6、财务报告

 6.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内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6.2 本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6.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于2015年上半年新设立的二级子公司包括山西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中兴(银川)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大连中兴网信科技有限公司、绥化中兴智慧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一级子公司安徽中兴通讯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管理条例》于2015年2月15日完成工商注销登记,自2015年2月起,本集团不再将安徽中兴通讯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4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6.5 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539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董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1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为贵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1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3名(副董事长张建恒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董事王占臣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董联波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副董事长谢伟良先生行使表决权;独立非执行董事吕红兵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谈振辉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五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五年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5年1-6月,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58.9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6.16亿元。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五年上半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六笔共计人民币13,441.01万元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对本次拟核销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逐项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一五年下半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2015年下半年公司拟向以下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表),该批综合授信额度尚须各授信银行的批准,公司在办理该批综合授信额度下的具体业务时需要根据公司现有内部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

 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是银行根据对公司的评估情况而给予公司在其操作业务的最高限额,公司不需提供资产抵押。公司在该额度项下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金额,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金额为准。

 此决议自2015年8月26日起至(1)下一笔新的授信额度得到批复,或(2)2016年8月31日两者中较早之日止有效。除非额外需求,今后董事会将不再出具针对该额度内不超过该额度金额的单笔融资业务申请的决议。董事会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侯为贵先生或侯为贵先生授权的有权签字人签署与综合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合同及文件。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为使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更加积极地履行其职责,公司决定继续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同意公司与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续签期限为一年、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年的保险合同。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谈振辉先生、张曦轲先生、陈少华先生、吕红兵先生及Bingsheng Teng(滕斌圣)先生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继续为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购买责任险可以继续促使该等人员积极履行职务,并对因其履行职务而给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得到及时完善的补偿,从而减少公司损失,对广大投资者是有利的;交易本身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相关法规,且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依据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二○一四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二○一四年度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具体事宜,授权董事会依据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实施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以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及反映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的新股本结构,办理注册资本变更所需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公司二○一四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于2015年7月17日实施完毕。二○一四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实际股本数为4,125,049,533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5,049,533元。

 依据二○一四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结果,于二○一三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2014年6月)》第三章第二十四条及第二十七条的相关内容须作相应修订,具体如下:

 1、第二十四条

 原条款:公司成立后发行普通股3,437,541,278股,包括629,585,445股的H 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18.31%;以及2,807,955,833股的内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81.69%。

 现修改为:公司成立后发行普通股4,125,049,533股,包括755,502,534股的H 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18.31%;以及3,369,546,999股的内资股,占公司可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81.69%。

 2、第二十七条

 原条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37,541,278元。

 现修改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125,049,533元。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待公司办理注册资本变更工商登记后,公司将及时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决议内容如下:

 同意聘任黄达斌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即2016年3月29日)止。(黄达斌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谈振辉先生、张曦轲先生、陈少华先生、吕红兵先生及Bingsheng Teng(滕斌圣)先生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经过对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个人简历的审查,我们认为其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我们同意聘任黄达斌先生为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附件:黄达斌先生简历

 黄达斌,男,1971年出生,现负责本公司第二营销事业部工作。黄先生于1995年毕业于南京邮电学院(现更名为“南京邮电大学”)通信与电子系统专业,获得工学硕士学位。黄先生于1995年加入本公司,1999年至2013年8月,历任本公司南京研究所副所长、第二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网络事业部副总经理、第四营销事业部副总经理、ZTE Telecom India Pvt.Ltd.(简称“中兴印度”)首席执行官、中兴通讯学院院长、方案经营部商务中心主任等职,2013年8月起任本公司第二营销事业部总经理。黄先生拥有多年的电信行业从业经验及超过16年的管理经验。黄先生现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黄先生被确定为本公司2013年推出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并据此被授予本公司股票期权30万份(本数量为按本公司2014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调整后的数量),目前尚未进入行权期;黄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540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监事会决议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2015年8月26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深圳总部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大雄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五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及业绩公告》,并发表以下意见:

 1、公司已经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控制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比较完善,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比较健全;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等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的义务。

 2、公司董事、管理层勤勉尽责,奉公守法,认真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以及侵犯股东权益的行为。

 3、公司二○一五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情况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二○一五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监事会认为公司二○一五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公司在与各个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时,始终遵循公平市价的原则,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5、公司建立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本报告期,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五年半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五年上半年度坏账核销的议案》,决议主要内容如下:

 同意公司对无法收回的六笔共计人民币13,441.01万元应收账款进行核销。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对本次拟核销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有关坏账核销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相关法规及财务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经查验,款项所涉及的债务人均不是公司关联人。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二○一五年下半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继续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职员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542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承诺

 履行完成的进一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谨提述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5年7月9日及2015年7月31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董事何士友,高级管理人员张振辉、邱未召、陈健洲、樊庆峰、庞胜清、张任军、叶卫民、熊辉、陈杰,董事会秘书冯健雄(“冯先生”)等11人,已履行完成增持本公司股票共计不少于人民币160万元的承诺(“有关承诺”)。

 本公司补充该11位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资料如下:

 该11位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中,陈杰女士出资约人民币17.4万元通过个人直接购买方式增持本公司股份,余下10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即董事何士友,高级管理人员张振辉、邱未召、陈健洲、樊庆峰、庞胜清、张任军、叶卫民、熊辉、冯先生,通过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泰君安”)的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间接增持股份。根据该计划,董事何士友,高级管理人员张振辉、邱未召、陈健洲、樊庆峰、庞胜清、张任军、叶卫民、熊辉与冯先生订立委托投资协议(“委托协议”),委托冯先生与国泰君安订立有关该计划的资产管理协议,各自出资本人认购额(共计约人民币153万元),通过该计划购买本公司股份。冯先生与国泰君安就该计划订立资产管理协议,由国泰君安酌情适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购入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